庆祝上市 全新改版

北京市严禁以义诊等形式销售药品、器械

2005-10-12 0:0 【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卫生局联合发布“关于严禁以社区宣传、义诊、健康讲座等形式销售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保健食品”的公告。

  为保证人民使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保健食品安全有效,规范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保健食品市场流通秩序,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卫生局联合公告如下:

  一、严禁任何单位、组织、个人以进社区宣传的形式在社区、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销售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保健食品。

  二、严禁任何单位、组织、个人以义诊或免费体检的形式在社区、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销售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保健食品。

  三、严禁任何单位、组织、个人以健康讲座的形式在社区、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销售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保健食品。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