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医师协会隆重庆祝《医师法》实施十周年

2009-5-2 10:10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实施(1999年5月1日)十周年之际,广东省医师协会隆重举行庆祝《医师法》实施十周年系列庆祝活动。2009年4月18日下午,广东省医师协会在穗理事、单位会员医师代表、各兄弟学协会代表、新闻媒体记者等400多人齐聚广州番禺长隆国际会议中心,参加由省医师协会举办的庆祝《医师法》实施十周年论坛暨文艺晚会。广东省卫生厅党组书记黄小玲,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麦伟棠、办公室副主任雷雨顺,省政协卫体委员会副主任官方明,省民间组织管理局副局长黎建波,广州市卫生局副局长曾其毅,省医学会会长黄庆道,省中医药学会会长张孝娟、副会长兼秘书长金世明,省医院协会秘书长胡荣枢,省女医师协会会长朱凤珍,广州市医师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谭光强,本会会长王智琼,副会长、许锐恒、张小庄、陈志强、赖永洪等出席会议。

  广东省卫生厅党组书记黄小玲首先在会上致辞。她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广东省医师协会成立6年来的工作,高度评价了医师协会行为规范、运作有序,在队伍建设、服务、自律、维权、培训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作出了积极的贡献,赞赏协会举办系列庆祝活动,将进一步促进《医师法》在广东的贯彻实施。 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庆祝《医师法》实施十周年论坛的主题是:自律、维权、沟通、和谐。通过论坛,使我们进一步了解和认识到,由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于1998年6月26日通过并颁布,自1999年5月1日起施行的《医师法》是一部规范医师执业活动的重要法律。它用法律形式规范和调整医患关系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对维护正常医疗执业活动和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对于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对于医师队伍的建设具有划时代的积极作用。

  嘉宾的演讲发自内心深处,观点鲜明、紧扣论坛主题,论坛隆重热烈、生动活泼、精彩和谐,嘉宾观点不时博得听众阵阵掌声。 医.学教育网整理

  钟南山院士为论坛发来贺信,寄语广大医师在新的形势下,学习贯彻《医师法》,更现实的意义还在于全体医师要正确认识自身的责任与使命,发挥主观能动性,自觉成为医改的主力军,以实际行动建设和谐医患关系,树立医务人员在和谐社会的价值标杆,回复医务人员的人文形象。

  晚上,精彩的文艺晚会随即拉开帷幕,广东省医师协会艺术团的合唱团、舞蹈队、乐队相继送上精彩的节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