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鹤壁市卫生局关于下发鹤壁市农村卫生人员培训计划等文件的通知

2007-8-1 14:38 【

  各县区卫生局,市直各医疗机构,鹤煤集团后勤部:

  为加强农村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提高农村卫生服务人员专业技术水平,按《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卫生厅关于补助2006年第二批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的通知》(豫财社[2007]21号)和《河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农村卫生人员培训计划等文件的通知》豫卫基妇[2007]16号的精神,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乡村两级卫生人员知识等培训。我局制定了《2007年鹤壁市农村卫生人员培训计划》、《2007年鹤壁市农村卫生人员培训大纲》、《 2007年鹤壁市农村卫生人员培训考核评估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此次培训由上级财政投入资金予以支持,意义和作用十分重大。各县区要精心组织,加强督导和检查,确保培训取得实效。同时,要结合自身实际,按要求制定对村级卫生机构人员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培训工作。

  二、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村卫生室人员及乡镇卫生院院长培训教材由河南省农村卫生人员培训中心(河南职工医学院)统一配发。

  三、各县区在培训前,要将培训计划上报市卫生局。

  四、乡(镇)卫生院呼吸内科、放射、检验医师培训工作由省、市卫生部门统一组织,各县区要从工作实际需要出发,每一乡镇各选派一名有责任、理论和业务技术水平高、实际工作经验丰富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培训,并将参加培训人员名单于2007年9月5日前报市卫生局基妇科。

二〇〇七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