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关于2007年农村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的通知

2007-6-1 17:45 【

县(区)卫生局,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驻金各厂矿职工医院:

  为认真贯彻省、市卫生工作会议精神,完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和农民医疗保障体系,努力提高农村卫生专业人员的素质,真正让农民享受到就近、及时、方便、价廉和较为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需对目前农村在职的卫生专业人员进行理论、业务综合能力的培训。根据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结合我市农村卫生实际,现将培训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根据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提出的目标,建立具有较高素质的农村卫生服务队伍,加强农村初级卫生保健,推进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坚持中西医并重,提高农村卫生专业人员中西医结合规范诊疗地方病、传染病、多发病、常见病能力。市、县(区)卫生局要加大对农村卫生专业人员的培训和管理。今年,县(区)卫生局要结合继续医学教育工作,把农村卫生专业人员的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纳入规范管理,要求农村卫生专业人员每年完成25个学分,逐步提高农村卫生专业人员的整体水平,努力满足农民对医疗卫生服务的基本需求。

  二、培训对象

  乡镇卫生院根据本单位实际选派2名或2名以上医师参加,每个行政村选派1名医师参加。

  三、培训内容

  (一)地方病:碘缺乏病;

  (二)传染病:肺结核的规范治疗;

  (三)常见病:高血压、糖尿病、风湿病、肾结石的诊断治疗;

  (四)消毒隔离规范、无菌操作技术;

  (五)现场急救技能

  (六)妇幼保健知识。

  四、培训方式

  市卫生局今年计划举办培训班两期,每期75人,培训时间1周。每期培训班结束后进行考试考核,合格者颁发结业证书,对成绩优秀者表彰奖励;县(区)卫生局也要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做好培训工作;城市医院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时,也要有计划的对在职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和农村卫生专业人员进行培训。

  五、市卫生局举办农村卫生专业人员提高班的具体安排

  (一)总体要求:今年共举办2期农村卫生专业人员提高班,由市卫生局牵头,市医学会、中医学会、护理学会协办,县(区)卫生局做好学员报名等组织工作。

  (二)第一期培训时间:县(区)卫生局于2007年6月5日前将参加培训人员名单上报市卫生局,6月16日参加培训的学员到市卫生局医政科报到,6月17日正式开课。

  (三)第二期培训时间:县(区)卫生局于2007年6月20日前将参加培训人员名单上报市卫生局,6月22日参加培训的学员到市卫生局医政科报到,6月23日正式开课。

  (四)培训及住宿地点:培训地点在市二院五楼会议室,学员住宿安排在锦川饭店和商贸饭店(若有改变,另行通知)。

  (五)其它事项:

  1、培训费、资料费、住宿费全免,学员饮食自理。

  2、参加培训班的学员,结业考试合格者,市卫生局核发2007年度《完成继续教育任务证明书》。

  3、授课老师由市医学会、中医学会、护理学会选派本专业的学科带头人或专家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