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毕业后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示专科医师培训试点基地名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毕业后医学教育委员会:
按照《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专科医师培训试点工作的通知》(卫办科教发〔2006〕27号)要求,我办组织专家在书面审核的基础上,对部分省份有关医院申报的培训基地进行了实地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遴选出涉及34个试点专科的1100个专科医师培训试点基地,现予以网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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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2007年3月19日—25日。
二○○七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