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在北京举行的“中国医师协会第三次工作会议”上,中国医师协会会长殷大奎指出:要加快我国医师毕业后医学教育管理的工作,完善我国专科医师培养与准入制度的建设。
吴仪副总理在2004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建立起我国的专科医师制度,这将是卫生系统今后几年的重要任务之一”。医学科学是集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一身的科学,是一项学术性、实践性很强的工作,由于其服务对象是具有生命的人,所以医疗过程更具有高风险,因此对医疗服务执业者—医师的规范化、标准化训练,以期培养出适应人民群众就医服务要求的、够资格的医师尤为重要。实施专科医师制度是必然的选择。
随着医疗技术的飞速发展,一个医学本科毕业生毕业后还不具备从事临床工作的能力。必须接受以提高临床能力为主要目标的系统化、规范化的综合训练,使其达到从事临床专科实践所需要的基本要求,能独立从事专科临床医疗工作。实施专科医师制度,按照医师的标准对医师进行强制性的职业训练,从制度上保证医师队伍的基本素质和水平不断提高。
专科医师制度包括培训、准入和管理三个方面。
培训包括普通专科和亚专科医师培训。普通专科医师培训以二级学科为基础,亚专科医师培训以三级学科为基础,侧重于知识的深度和某一特定领域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准入制度通常指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或)某一亚专科培训,经过统一考试,取得合格证书并获得专科医师证书。管理制度包括医师的继续教育和执照审查等。其中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是专科医师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立专科医师制度的基础和前提,住院医师培训的结果是合格的专科医师。
从1993年起,卫生部相继出台了《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试行办法》(1993年)、《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大纲》(1995年)、《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颁发管理办法(试行)》(1998年)、《临床药师规范化培训大纲》(1999年)、《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试行办法》(1999年)等一系列规定,全国已经认可培训基地2400余个,26个省、市获得授权颁发《卫生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20个省、市将住院医师培训与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相结合;有9个省、市将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与申请专业学位相结合。从1997年至2002年底,5年全国共培训合格住院医师5.2万余人,2002年正在接受培训的住院医师6.6万余人。
中国医师协会殷大奎会长表示:专科医师培养和准入管理制度的实行涉及医院医疗服务模式、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卫生人力资源配置和管理、医院成本效益、以及卫生立法等诸多领域,是一项需要多部门支撑与配合的系统工程。目前卫生部、教育部、财政部联合立题正在进行建立我国专科医师培养和准入制度研究,中国医师协会正在积极配合卫生部筹建毕业后医学教育委员会的工作。加强医师队伍的培训与管理,是《执业医师法》赋予医师协会的职能,是提高职业医师素质与服务水平的手段。在卫生部的领导下,借鉴国外经验和做法,发挥协会的作用,探索和构建一个多部门参与、各司其职、各尽其能、分工合作、加快完善我国专科医师培养与准入制度的建设的步伐,以满足人民群众的就医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