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生产或销售企业,如果出现一次失信行为,先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正的,药监局领导会约谈企业法人……9月6日,在南宁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在大板二区举行的“2008诚信兴商宣传周”活动中,记者了解到,南宁市对药品生产、销售及医疗器械销售单位都建立了安全信用体系,将企业安全信用分成警示、失信、严重失信等四个等级进行管理。
药品质量受市民关注
在大板二区的诚信经商宣传活动中,居民对药品、医疗器械十分关注。韦女士说,我最怕买到假药,有时候在药店买的药感觉作用不大,就怀疑是不是假的。对此,南宁市药监局陈刚毅副调研员表示,经过检查,南宁市药品零售企业所销售的药品是让人放心的,至于药品感到效用不大,与多种因素有关,不能单纯说药品没有疗效。
朝阳大药房营运管理部黄莉莉主任告诉记者,目前南宁市各药店对安全信用都十分重视,因为这是企业生存的根本。除了药监部门加强监管外,企业自身也加大了管理力度。
守信企业可以获得“优先服务”
在以往的市场竞争中,往往会出现“合法的斗不过非法的,守信用的比不过没信用的”的怪现象,守信企业在竞争中反而会增加成本。陈刚毅副调研员说,从2006年开始,药监局就开始收集南宁市各药品生产企业的基本信息、日常监管情况、稽查信息等数据,建立了南宁市药品生产企业信用体系数据库。在2007年1月,南宁市制定了《南宁市药品生产企业信用等级实施办法》,药品生产企业的安全信用被分为守信、警示、失信、严重失信4个管理等级。根据等级的高低,实行差别管理。
对于守信的企业来讲,所享受的“优待”主要有四个方面:一 建立行政快速审批通道,缩短审批时间;二 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优先提供信息支持;三 减少日常的检查次数和检查项目;四 减少产品的抽检批次。
不诚信的企业将被重点监管
对于在安全信用等级中被评为警示、失信、严重失信的企业来讲,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监督力度,自然会“区别对待”。
被评为“警示”的企业:监管部门会对企业进行提示、加强防范;被评为“失信”的企业:结案后进行回查;增加平时的检查次数;违法记录备案;被评为“严重失信”的企业:除了以上“失信”企业的三点以外,将会被列为重点的监督检查对象,进行专项重点检查。
为加强对药品生产企业的监管,2008年,南宁市药监局除了实施派驻监督员制度、质量授权人制度外,又实行了一项新的规定——《南宁市药品生产企业负责人约谈制度》。
南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彭明局长说,药品生产企业是药品质量的第一道“把关人”,而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则是“把关人”中“把关人”。对于在检查中出现严重问题的企业、受到行政处罚的企业,监管部门将会约谈其负责人,并且对企业实行特别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