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膏也是化妆品,自然也要守规矩。从9月1日起实施的《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将牙膏纳入化妆品管理,“治疗牙周炎、修复口腔溃疡、预防牙龈萎缩”等字眼将被禁止用于牙膏的标签上。
作为化妆品,“卫妆准字号”可谓是其身份的标志。刚刚被定义为化妆品的牙膏类产品,是否也需要标注“妆字号”?
吹疗效成牙膏通病
作为最常用的日化用品,牙膏、牙刷、牙线的身份界定却一直很模糊。9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将牙膏纳入化妆品管理,并且严禁牙膏宣传疗效。
9月4日,国家质检总局食品司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中国口腔清洁护理用品工业协会已经针对《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进行了解读,并就功效宣传的相关规定作了解释,牙膏企业可进行参照。
随后,记者在中国口腔清洁护理用品工业协会网站上看到《〈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实施指南对口腔护理用品功效宣传的规定》,其中明确规定口腔护理用品禁止使用下列用语:“治疗、医治、牙周炎(病)、冠周炎、牙周(冠周、牙龈、牙槽)脓肿、口腔溃疡、牙龈萎缩、症状等。”而要宣传“防龋固齿、预防龋齿、抑制牙菌斑、减少口腔细菌滋生、减轻牙龈有关问题、缓和牙齿敏感等”,则必须是在经过有关部门认可的功效验证和安全性评价的情况下,有充分的科学依据才能使用。
9月4日,记者走访市场后却发现,牙膏宣传疗效的情况非常常见。记者在物美、京客隆、美廉美等超市货架前看到,蓝天六必治牙膏宣称能改善“牙龈炎、酸冷刺痛、口腔异味、蛀牙、肿痛、出血”六大口腔问题;中华中草药牙膏可“减少牙龈红肿、减少牙龈出血”;LG竹盐牙膏则表示“不仅可以强化人体的新陈代谢功能、改善体质,还可增强食欲”;云南白药金口健牙膏则表明:“内含云南白药活性成分,具有迅速抵制牙龈出血,修复口腔溃疡,改善牙龈肿痛的作用,同时具有防止牙龈炎、牙周炎、牙龈萎缩等问题。”
牙膏暂未标注妆字号
牙膏被纳入化妆品管理,牙膏是否也要像其他化妆品那样,必须申请“卫妆准字号”?
作为化妆品,每一个产品包装上印有的“卫妆准字号”可谓是其身份的标志。《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五条明确规定,未取得《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单位,不得从事化妆品生产。
而记者在市场上看到,现有的牙膏产品却只执行牙膏标准,并无“卫妆准字号”的卫生许可证号。
9月8日,国家质检总局食品司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国家质检总局只负责化妆品的标识和生产许可证,而记者所说的“卫妆准字号”是化妆品的卫生许可证,属卫生部门监管。
随后记者从卫生部了解到,化妆品监管职责已由卫生部划入国家药监局。8日,国家药监局受理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虽然现在质检总局发了将牙膏划入化妆品的文件,但卫生部并没有发这方面的文件,“(化妆品监管)刚刚移交过来,目前还未有相关文件,因此牙膏企业目前应该还不需要申请妆字号。”
“标识归质监部门负责,生产许可证归药监部门负责,流通环节又是工商部门监管,这么多部门多头监管,各个部门出的规定与其他部门有时甚至矛盾冲突,让我们企业无所适从。”一位不愿具名的牙膏企业市场经理向记者抱怨说。
成分全标注尚缺细则
按照《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化妆品包装上将被要求标注全成分表。不过,这个规定对于个别添加了“保密配方”的牙膏来说是个难题。
8月4日,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的刘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化妆品成分全标注是根据相关标准GB5296.3(2008)进行实施的,该标准于今年6月17日发布,而实施则是自发布之日两年后,也即2010年6月17日才开始正式实施,之前则为过渡期。“但是,如果我没记错的话,这个标准是关于化妆品的,当时并未涉及牙膏的全成分标注。”
9月3日至4日,记者在走访超市后发现,目前几乎没有一个品牌牙膏将成分全部标注清楚,大都只是标注活性成分氟化钠一项。
如果牙膏也被要求标注全成分表,即意味着,宣称内含云南白药活性成分的云南白药牙膏可能要面临配方泄密的尴尬。
“云南白药的配方现仍是我国政府经济知识产权领域的最高机密之一,当然不能轻易泄密。”业内人士李先生对记者表示,“相关部门在明确化妆品实行全成分标注规定的基础上,还需要出台具体明细,比如化妆品主要成分、有效成分、成分比例标注的规范,以及涉及产品保密配方如何进行保密申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