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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部分医保定点药店套取“救命钱”

2008-8-15 9:39 【

部分医保定点药店套取“救命钱”

  不管顾客购买哪种药品,结算单上却统一变成另外一种药品

  眼下,在一些医保定点药店里买药,医保结算单上却暗藏猫腻:不管顾客购买哪种药品,结算单上却统一变成了另外一种药品。昨日,武汉市医保中心指出,警惕部分医保定点药店通过在发票上玩巧套取“救命钱”!

  结算单上药品名称变了

  近日,家住汉口二七路的高女士向本报反映,她在心连心大药房二七路店买了200多元钱的药品,这些药品都是治疗高血压或心脏病的,但药店的医保结算清单上,药品名称全部变成了“维生素”,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为探究竟,8月13日上午,记者来到该店体验刷卡买药。

  记者挑了两盒“阿莫西林”(一种西药)和两瓶“金银花露”(一种中药)。经药店工作人员指引,记者先到一个柜台划价,一共26.8元。尔后,记者拿着划价小票到医保柜台刷卡,这时等着刷卡的人已排起长队,收银员熟练地打印医保结算单。

  待记者的清单打出时,果然出现了异样:购买的药中有两瓶属中药,但单据上只打出“西药”;在单据右侧的“购药明细”部分,药名已经变成了“维生素B12注射液”和“维生素C片”两种药品,前者单价为0.2元,后者单价为1元(如图)。为了凑齐26.8元,“维生素B12注射液”计数为4,而“维生素C片”计数26。

  记者留意了几位购药者的医保清单,发现均如此。

  药名为什么被替换了?药店一名工作人员解释,这是药店为了计费方便,零头用“维生素B12注射液”计,整数则用“维生素C片”计费,“这样好算账”。该工作人员还称,这种计费方式并非该店一家,武汉市许多医保定点药店均如此。

  此举意在掩护违规卖药

  在结算单上玩巧的医保定点药店并非个别现象。就在7月30日,武汉市医保中心就查处了位于汉口开明路的阳慷大药房,该药店不管卖出的是什么药,医保结算单上统统变成了“格列本脲片”。“在医保结算单上做手脚,这类违规案件带有普遍性。”8月13日,武汉市医保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这些药店之所以这么做,主要还是受利益趋使。同时,也为违规卖药做了掩护。

  据市医保中心监督稽核科有关负责人分析,按照武汉市劳动保障局规定,作为医保定点药店,只能按照国家药品目录的规定向参保人员提供刷卡购药服务。不在医保目录内的药品,不得用医保卡刷卡购买。

  但是,如果药店严格执行医保制度,那么药店里有一大部分药不能用医保卡购买了。而武汉市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有近200万人,而且会越来越多,这对于不到200家的医保定点药店而言,是一个庞大的、相对固定的消费群体。如果非医保药品卖不出去,势必影响销售,甚至导致流失一部分医保消费群体。

  为了把这些药卖给持卡者赚取利润,一些定点药店于是采取变通方法——选择医保目录内的一种或几种药品(通常是1元钱的药品)作为计费单位。在打印医保结算清单时,不管购药者买什么药,都可以用此药替换掉。这样一来,即使是禁止用医保卡购买的非医保目录内的药品,都可以刷卡购买,而单据上看不出来,就能顺利逃避医保部门的检查。

  “之所以屡屡发生这种问题,也与医保部门缺乏有效监管分不开。”武汉市一家非医保定点药店的负责人认为,武汉市有2000多家零售药店,其中只有近200家医保定点药店,“医保定点”4个字就如同金字招牌,会给药店招来不少生意,而面对参保人卡内的钱,药店不可能不眼红,“药店钻了空子,医保部门根本管不过来!”

  持卡人要管好“救命钱”

  “在结算单上做手脚,其实质就是一种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武汉市医保中心一位负责人指出。

  该负责人说,医保卡个人账户里的钱,实际上就是持卡人的“救命钱”。参保者须保证卡里有足够的钱支付住院和门诊特定项目的起付费,只有超过起付标准,才由统筹基金支付。如果卡内余额不足,根据现行医保政策,市民一旦生病只能自掏腰包,额外增加经济负担。“但是,现在有很多参保人存在认识误区。”这位负责人分析,大部分参保者认为放在医保卡里的钱并不是现金,叫人不放心,总想千方百计地把它用掉。这种想法容易被药店利用,不断地套取参保者的“救命钱”。其直接后果是,一旦持卡人生病入院急需医保支付时,卡内余额却不足。

  8月13日下午,就在记者在医保中心采访时,一位市民致电该中心反映,为什么她拿医保卡到定点药店买金银花露时,有的药店可以刷医保卡,而有的药店不让刷卡,她想投诉后者。

  对此,医保中心相关负责人指出,不让刷卡的那家药店其实做对了,因为金银花露不在医保目录之内,不能刷医保卡购买。如此一来,持卡人的这一心态常常也会让药店左右为难:刷卡卖了非医保目录中的药,属违规,面临停掉医保结算系统甚至被踢出“定点药店”行列的处理;如果不让顾客刷卡,又可能面临顾客的投诉和扯皮。

  据介绍,北京市已经取消了对个人账户的限制,参保的人员没有医保卡,个人账户的资金直接放在参保人员以个人名义开设的存折里,个人有权以现金形式从银行取款,用于任何开支,使之成为职工的一部分收入。这样做既简化了政府部门的管理,还充分发挥了参保人员的自主性。“但在武汉市目前还做不到这一点,因此在现行的医保政策下,参保者还是应该珍惜医保卡里的钱,即使参保者很少生病,很少动用这些钱,最终可以由子女继承。”市医保中心有关负责人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