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省卫生厅获悉,省卫生厅决定利用卫生部/全球疫苗免疫联盟合作(GAVI)项目近期下拨的结余资金,对海南200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未完成乙肝疫苗全程接种的儿童开展查漏补种活动。项目实施地区为白沙、琼中、陵水、保亭、五指山5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市)。
6月30日前完成第一次补种
本次活动补种对象是200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漏种儿童,包括明确没有乙肝疫苗免疫史和未全程接种的儿童,但不包括有3针乙肝疫苗免疫史但未检测到表面抗体的适龄儿童。
按照实施规划,今年6月15日前各市县完成查漏补种摸底造册工作。项目市县以村(居委会)为单位对辖区内所有2000年以后出生的儿童进行乙肝疫苗免疫史调查,填写登记表逐级汇总。6月20日前各市县完成对乡镇级的培训动员工作及查漏补种乙肝疫苗领发。6月30日前乡镇卫生院、接种点完成第一次补种工作。7月30日完成第二轮补种工作。12月30日完成第三轮补种工作。
补种遵循“缺哪针补哪针”
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所将根据各市县摸底调查情况确定补种年龄组。各市县按照统一的要求开展补种工作。各市县优先保证2002年-2007年出生的漏种儿童95%以上得到补种,如疫苗有剩余,可扩大到2000年-2001年出生的儿童。扩大接种的年龄组和乡镇由疫苗剩余量而定,由市县提出建议报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同意。疫苗补种遵循“缺哪针补哪针”的原则,依据0、1、6的免疫程序,对无免疫史或未全程免疫的儿童补齐3针乙肝疫苗接种。
接种单位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查漏补种的乙肝疫苗和注射器由省疾控中心统一采购,供应项目市县。乙肝疫苗和注射器实行捆绑逐级下发。省疾控中心要求各市县要严格把握接种对象。不得随意扩大乙肝疫苗查漏补种年龄组,不允许在幼儿园、托儿所集中开展乙肝疫苗接种工作。不允许将补种乙肝疫苗挪为其它年龄组人群接种创收。一经发现将通报批评并责令加倍偿还。各接种单位应采取预约到接种点和上门接种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查漏补种,确保每个漏种对象及时得到补种,达到项目要求的接种率。
此次查漏补种工作疫苗、注射器购置经费、基层接种人员补助经费、工作经费由GAVI项目支付。各接种单位必须免费开展乙肝疫苗查漏补种,不得向被接种者收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