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河南省民政厅获悉,我省10个县市作为试点,将建立城乡医疗救助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同步结算机制,困难群众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医疗费用可以在就医处实现即用即补。
城乡困难群众将从因无力垫付住院费用而有病不能医的困境中解脱出来。
同步结算机制机制试点成功后将在全省推广。
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入院治疗需先行支付费用,之后才能按程序报销,很多困难群众前期看病的钱都筹不到,再优惠的政策对他们来说也是‘水中月亮’。”
据了解,此次设立全省城乡医疗救助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同步结算工作试点的有:登封市、新郑市、焦作市解放区、武陟县、洛阳市洛龙区、新安县、舞钢市、南阳市宛城区、邓州市、西峡县。
“只有改变结算方式,困难群体才能走出支付困境,这样才能让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名实相符’。”据这位负责人介绍,同步结算机制试点成功后将在全省推广。
据了解,试点地区将本着方便城乡困难群众就医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所确定的定点医疗机构中,确定相应的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