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祝上市 全新改版

番禺落实惠民措施 医保缴费仅7.36元/人·月

2008-6-28 9:39 【

  昨日从番禺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7月1日起,《广州市番禺区补充医疗保险暂行办法》(下称《办法》)正式实施,凡在该区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参保人(以单位整体参保)、灵活就业参保人,每人每月只需缴交7.36元,医疗费最高可报销90%.而3.5万名已参加基本医保的退休人员不用缴费便可直接享受这项待遇。

  据番禺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李伟明介绍,补充医疗保险采取自愿参加的原则,费用按月征收,参保人每人每月只需要缴纳7.36元,即可享受补充医疗保险待遇。符合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无需个人缴费便可直接享受补充医疗保险待遇,所需费用从番禺区重大疾病医疗补助金中列支。这一制度实施后,将惠及3.5万名已参加番禺区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据悉,去年,广州老八区已开始实施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但个人交费标准为14元之多,相比之下,番禺交费标准比老八区“平”了一半。

  李伟明表示,参保人员在不同级别医院看病,享受的补助比例不同,其中在一级医院即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看病,可享受90%医疗补助,补助最高。之所以向基层医院倾斜,旨在鼓励当地居民根据病情就近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