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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就灾区消杀药品管理使用等进行规范

2008-6-1 9:46 【

  为了规范灾区消杀药品的储存、运输、分发、配制和使用,严防发生损害人体健康、安全和环境事件的发生,甘肃对灾区有关使用单位和个人提出了明确要求。

  甘肃省卫生厅5月30日发出的《关于加强灾区消杀药品规范管理的紧急通知》中,对消杀药品在灾区管理使用的各个环节进行了规范。

  一、储存。消杀药品应当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保持清洁、整齐;消毒剂、杀虫剂分开存放,符合产品保存要求;产品出入库专人管理,须有登记并记录备查。

  二、运输。消杀药品应单独运输,勿与食品、饮料等其他物品同运。运输过程中应加盖防雨布。

  三、分发。消杀药品分发过程中,须专人管理,并填写分发记录。大包装分成小包装时,必须有明显标识和详细的使用说明。

  四、配制和使用。消杀药品在配制前,应认真阅读产品使用说明书,按不同的消毒、杀虫对象选择不同的有效浓度,避免出现浓度过低达不到消杀效果,浓度过高不仅造成浪费且引起环境污染;鉴于目前灾区并未出现传染病疫情,消杀药品的使用应科学、规范、有针对性,避免大面积盲目使用;消杀药品使用的重点区域应在受灾群众集中安置点、灾区的居留地、救援人员的居住点、现场的医疗点以及灾区被污染的饮用水源等处;用药时,应穿戴防护用品,不要让药液沾染皮肤和眼睛,使用中如有不良反应,应及时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