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昆明市卫生局发出紧急通知规定,必须在2小时内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迟报、瞒报,并做好信息的续报工作。否则,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单位领导及责任人的责任。
近期,昆明市部分区县多次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送滞后的情况,卫生部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迟报,晚于新闻媒体和公安部门,导致错失卫生应急处置的有利时机,工作造成被动,影响突发事件及时、有效地处置。
为此,市卫生局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凡符合报送内容范围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各县(市)区按要求、按时限(2小时)、按程序向各县(市)区卫生局报告有关信息,各县(市)区卫生局必须在2小时内向昆明市卫生局报告有关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迟报、瞒报,并做好信息的续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