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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把患者列为医务人员院外医德考评主体

2008-10-18 16:55 【

  今年起开始实施的甘肃省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规定,医务人员院外医德考评将以患者为主。

  甘肃省卫生厅日前向各市州卫生部门及相关医疗机构下发了新制定的《甘肃省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实施办法(试行)》,要求自2008年起,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对医务人员实行医德考评,以加强医德医风建设,促进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和医疗服务水平的提高。

  《实施办法》规定,医德考评以院内考评和院外考评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其中,院外考评主要以患者考评为主,具体由医疗机构的医德考评机构组织实施,医疗机构要为每位医务人员建立医德档案,考评结果要记入医务人员医德档案。

  考评内容主要包括因病施治、廉洁行医、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等7个方面,考评结果分优秀、良好、一般和较差四个等级,每年进行一次,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中的医师、护士及其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都要进行医德考评。

  这一新制定的办法对于较差医德的行为表现,进行了9项规定,其中有在医疗服务活动中索要患者及其亲友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给予的财物或提成,违反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多收、乱收或者私自收取费用等一种行为的,医德考评结果定为较差,年度整体考核将为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