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新政”
核心内容
3月1日,顺德北滘镇试点推出低价医疗门诊改革,即每个市民每年交纳40元的低价门诊医疗合作基金,就可以享受全年无限次门诊低价看病拿药——只交纳两元钱的挂号费用,享受全省医疗保险指定的590多种片剂和注射性药物。
7月1日,顺德区出台基本门诊合作医疗新政策并开始受理登记:参加了顺德区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门诊医疗费标准为每人每年80元,其中个人负担40元,另外40元由区、镇(街)财政负担;参加人每次就诊交总共4元的挂号费和诊疗费,就诊用药属于《顺德区城乡居民基本门诊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规定范围内的药品费用80%免费,个人负担20%;《药品目录》内包括甲类药品及部分临床常用价格适中的西药、中成药、肌肉注射剂、其他外用药剂等,共520种,还包括中草药方剂(按每剂5元封顶),能满足参加人看门诊的基本需求。
昨日,顺德各医疗机构正式启动低价看病吃药新政策。“比起以前动辄上百元的看病费用来说,现在划算多了。”各大门诊就诊的病人这样说。
记者了解到,截至昨日,受理登记半个月以来,全区共有20万人参加了低价门诊合作医疗体系。他们以后看病吃药只需要支付两成的开支即可享受政府指定的数百种医疗药品。社保局有关负责人说,正式启动后,必将有成倍的人数加入基本门诊合作医疗体系。
市民:比以前便宜多了
“昨晚才从居委会工作人员手中领过医疗卡,今天我就带儿子来看病了!”昨日是全区低价门诊接诊的首日,上午8时,乐从镇的黄女士拿着医疗卡带着儿子前来看病拿药。黄女士4岁的儿子时常咳嗽,以前辗转几家医院治疗,每次都要花上几十到一百多元药费。“今天只花了5元,真是省钱多了!”按规定,顺德全区即日起实施的低价门诊医疗,含1元挂号费和3元诊金,药品费个人负担20%.乐从医院本身设有IC卡,居民看病凭IC卡无需交挂号费。也就是说,黄小姐拿医疗卡带着儿子看病,只需花3元诊金,而药费原价9.8元,交两成,实际上她只需花5元即可。“这项福利真让我家省了不少钱,我们一家6口都参加了!”
上午11时,大良锦湖医院门诊部挂号窗口门前,为数不多的市民正办理缴费业务。该门诊部负责挂号的护士告诉记者,上午共有18位市民使用低价门诊医疗卡看诊,与所预期的人数有一定的差距。“可能还有一部分市民医疗卡尚未领取吧。”
医师还在适应用药目录
面对520种不同的药物,许多医师还必须从压在办公桌玻璃下面的用药目录上查看开诊药物是否在其中。一家门诊部扶医师上午只会诊了一名拿医疗卡的病人,“她的症状是中度的皮肤过敏,按以前我可以让她打点滴。现在我必须优先从药品目录中找药物,找了好一会才选中一款口服液。”“效果和打点滴一样么?”记者追问。“嗯,没啥差别,价格更便宜。”扶医师答道。
医师需适应用药目录,市民也有很多疑问。外科医师周医师告诉记者:“因为在用惯某些药品,今早也有两三名市民过来向我们咨询药物是否也列在药品目录上。”
据卫生部门介绍,《顺德区城乡居民基本门诊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内包括甲类药品及部分临床常用价格适中的西药、中成药等335种口服药剂,包括肌肉注射费和注射器在内的133种肌肉注射剂,以及其他52种外用药剂等,共520种,还包括中草药方剂(按每剂5元封顶)。超出《药品目录》范围外的医疗费用由参保人自行负担。
半个月内20万人参加
顺德区社保局工作人员潘俊旸告诉记者,大良街道是此次门诊医疗开展比较迅速的街道,至7月底共为5.6万人办理参加缴费手续,是全区办理人数最多的街道。根据区社保分局统计,目前全区办理了参加缴费人数达12万多人,加上原北滘的8万多人在试点期间加入的,全区有超过20万人可享受门诊医疗待遇。他们正在加大宣传力度,争取让这一政策惠及更多居民。
政策问答
弄虚作假且情节特别严重者
将取消其参加门诊医疗资格
问:前往基本门诊部看病,医生一次可以开多少药?一天最多就诊多少次?
答:按规定,参加人就诊时,一天1诊次,每诊次按急性疾病3天量,慢性疾病5~7天量的原则开药。每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中草药每处方不得超过3剂。每诊次最多允许同一医生开具中、西药处方各1张。中、西药处方由不同医生开具的按2诊次计算。诊次、处方数、药品种类超出上述规定范围或同一种药品重复使用时间和超过常用量的处方,不得享受门诊医疗待遇,由参加人自己负担超出部分医疗费用。
问:80元暂定标准是如何制定的?
答:据有关部门测算,并参考北滘一些村(居)实施门诊合作医疗的数据,显示门诊合作医疗的费用在100元左右时(含每次门诊时自费20%),基本门诊服务项目的范围较广,能满足群众门诊就医的基本需求;承办机构的费用压力不会太大,能提高承办机构的积极性,促进承办机构提供优质的门诊医疗服务。财政负担50%比较合适,负担不会很重,对参加人又有一定的吸引力。村(居)可以根据自身的需求和支付能力,与承办机构签订补充协议,确定筹资水平和超出基本服务范围的项目。这个范围基本上可以满足普通门诊所需。
问:若市民在看诊时有违反门诊医疗规定的行为,将受到怎样的处理?如何监管“门诊医疗”的运作?
答:区社保分局将追回参加人已减免的医疗费用。视其情节轻重,除向社会通告外,暂停其享受门诊医疗待遇1至6个月;情节特别严重的,将取消其参加门诊医疗的资格;触犯刑法的送交司法部门处理。村(居)委会、区卫生局、区社保分局都是受理投诉处理单位和机构。对承办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违反门诊医疗规定的行为,可向区卫生局投诉;对参加人违反门诊医疗规定的行为,可向区社保分局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