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医药商贿款收缴1100万
■查案41件,批捕12人
■行贿企业一律清出北京
北京市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账户目前已收缴不正当交易款达1100多万元。这是记者在昨天召开的北京市2007年卫生工作会上获悉的。
北京市卫生局局长金大鹏昨天通报说,首都卫生系统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明显成效。自去年7月以来,市卫生局已组织14个督导组对全市各级医疗卫生单位开展了三轮集中督导检查工作。累计查处商业贿赂案件41件,涉嫌44人,涉案金额 414.69万元;批捕12人、取保候审32人。
金大鹏表示,首都卫生系统将实行“黑名单”制度,凡是发现在药品、医疗设备、医用耗材采购、临床医疗服务、基建工程等活动中,给予回扣、提成等不正当利益行为的生产、经营企业一律清除出北京医疗市场。凡是医疗机构负责人、药品采购人员、医务人员收受商业贿赂的,卫生行政部门依据《药品管理法》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对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执业医师,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