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祝上市 全新改版

4元到15.6元 一份清单再曝药价虚高潜规则

2007-3-28 9:0 【

  哈尔滨一药企总裁和营销中心经理以自己企业生产的护肝片为例,向半月谈记者列出了一份较为详细的药品涨价清单,揭示了药品从4元出厂,到15.6元卖给患者的全过程。这位药企总裁李先生说,按照规定,药品加价比例为,出厂价到批发商那里加15%,到医院再加15%,这样,出厂价为4元的药,到患者手中应该是5.2元。

  但在现实中,这个规定早已经被行业潜规则扭曲。

  这家药企营销中心张经理说,加价中的大部分被医院留去了。如果不按照这个比例加价,这个产品就别想进入医院。他告诉半月谈记者:“药品招标制是为了消除药品回扣,将价格最低的药品选入医院而采取的公开透明的机制。但中标幕后有奥妙。为了中标,我们必须给医院足够的利润,所以药厂就得压低价格,压价的结果必然就是偷工减料,或者把所有费用打入药价中。而这部分费用在账目上没有确切的数字,只能大概有一个花费清单。在这份清单里,最低的药价中也早已包括了为投标所投入的所有费用。比如,在药品招标前,医药代表要想尽办法做通医院药委会及招标办的工作,只有公关成功,自己的药品才有希望进入医院。这笔公关投入包括保证金、风险金、管理费、入围费、专家评审费、药品质量检验费、会务费、场租费、公关费等,数额巨大。药品通过招标顺利进入医院后,还需要将利润分配给主管院长、财务主任、药局主任、科室主任、医生等,这笔钱叫临床促销费。而羊毛出在羊身上,这些费用最终都将以药价的形式转嫁给患者。”

  潜规则下的药品流动规定下的药品流动(出厂价4元)

  一级经销商(加价)

  0.8元0.6元

  二级经销商(加价)

  3.0元无

  医院(加价)科室主任以及医生:

  6.24元0.6元

  药局、财务、采购:

  1.56元-

  到患者手中

  4+0.8+3+6.24+1.56=15.6元4+0.6+0.6=5.2元

  在北京从事药品销售的陈经理说,这家企业的清单反映出了药价虚高的真实内幕,但“药企涨价、医院提成”这些表面现象的背后,是政府的监管漏洞和以药养医的体制弊端。

  哈尔滨工业大学公共部门经济学研究专家梁雪峰认为,我国目前采用的直接价格控制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两种药品价格治理模式,已经产生了诸多副作用。因为即使是集中采购,招标也多为医疗机构控制,难免产生“寻租”行为。这些负面效应所揭示出来的医药市场的反常特点,实际上是制药企业、销售代理商、医院以及医生等一系列利益相关者为规避政府降价而采取的自利措施在起作用。梁雪峰建议,目前应该按处方药和非处方药重新设定政府管制范围,政府只管制处方药的价格,非处方药可由消费者直接从药店购买;加强新药审批与商品名注册管理,除真正新药外,要求医生处方一律使用药品通用名,还患者知情权。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名誉院长王桂照接受半月谈记者采访时认为,目前群众看病贵,责任并不能完全归结到医院。除了一些医生医德出现问题而唯利是图外,主要症结还在于目前医疗体制和机制存在问题,过度市场化使得医院的公益性色彩明显弱化,政府投入不足逼迫医院“下海刨食”。

  他举例说,政府每年给哈尔滨医科大学四所附属医院投入不足2000万元,仅够这些医院一个月的人员工资,连水、电、暖的费用都不够;向黑龙江省医院投入300多万元,而省医院一个月职工的工资总额就超过了600万元。在这种情况下,医院除了想怎样为患者治病外,还得考虑怎样挣钱养活职工,留住医疗骨干,部分医院的科室收入与医生奖金都与药挂钩,怎么能不出现“回扣”、“大处方”等现象呢?要想改变这一不良局面,除了严格立法,规范和约束医生的医疗行为外,政府必须反思医疗领域的过度市场化改革取向,增加对公立医院的投入,免去医院的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