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获悉,针对存在的药品价格和医疗器械价格虚高的问题,自2007年3月开始至6月底,北京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监督检查专项行动。
据悉,在药品价格方面,针对医疗机构,此次专项行动的检查内容和重点是有关药品加价率规定的落实情况:
一是药品最小零售包装实际采购价高于500元的,最高加价额是否超过75元;
二是在实际购进价格顺加15%后,低于国家规定最高零售价格是否按低价执行。
三是是否突破国家规定最高零售价格;四是药品招标中介机构有无对未经国家和本市发改委公布价格的药品越权制定招标临时零售价的行为。
药店重点检查销售政府定价范围内药品是否按规定的最高零售价格执行。
据悉,市发改委将选择辖区内若干影响大、群众投诉多的医疗机构进行检查。发改委强调,对刁难抵制检查的单位将依法进行处罚,市民也可以通过12358价格举报电话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