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5月1日《处方管理办法》正式施行前,记者近日深入医疗机构,请医务人员谈谈《处方管理办法》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可能遇到的问题,共同为实现合理用药献计献策。
推行“通用名”面临现实挑战
众所周知,“泰诺”、“白加黑”等很多种感冒药的通用名,都是“对乙酰氨基酚”。
按规定,医生开处方时必须开通用名,不能开商品名。但是,如果医生处方上写“对乙酰氨基酚”,药房取药时该如何取舍?郑州市五院药剂科科长胡幼红说,遇到这种情况时,医生可以根据药品价格,征求患者意见,然后在药品通用名后,标明商品名。
河南省某医院医师靳某认为,要是西药只能写通用名,将会降低医生的工作效率。比如新康泰克,非得写上“复方盐酸伪麻黄碱缓释胶囊”,“金双歧片”的通用名是“口服双歧杆菌、乳杆菌、嗜热链球菌三联活菌片”,太麻烦了。他还认为,对于中成药,很难找出表达其药品主要化学成分的通用名,因为大部分中成药是由多种草药组成的,多数没有通用名,只有商品名。在中药处方药名中有的同名异物,有的是同物异名,中药处方药名混乱现象十分普遍,再加上医生受历史常用名、药物产区习用名、药材规格名称以及流通领域中行业简化名称、别字、同音字等不良影响,形成了使用同义、近音、谐音、别字、俗称、合并书写等不良习惯,造成中药名称更为复杂混乱。
“更现实的是,普通百姓买药的时候是不可能说出专业化学名称的。他们只能说出商品名。从方便群众的角度说,商品名也是必要且重要的。比如,在一些医院,为了观察患者病情,往往只开两三天的药,用不了一盒,就会用‘小药袋’分散装药。要是处方上只用药品‘通名’,没有标注品牌,出现了意外怎么办?数十个牌子,该找哪个品牌,哪个厂家?”郑州市亿通医药销售公司总经理李越不无疑虑。
处方外流是否会影响用药安全
新规出台后,医院将不许限制处方外流,医院会不会对这一问题表示担忧?
中国医大盛京医院药剂科主任菅凌燕教授介绍,《处方管理办法》规定,医疗机构不得限制门诊就诊人员持处方到药品零售企业购药。这意味着,为了保障公众的选择权,医院处方上的药品名称必须规范,不能给处方外流设置障碍。
郑州市五院副院长王霄华表示,医生的主要责任是为患者做诊断、找病因,指导患者正确用药,而患者有选择去哪里买药的权力。“现在,不少病人都有医保,选择去哪里买药的主动权应掌握在患者手里。”王霄华说,虽然受成本影响,医院的药比外面药店的稍贵一些,但是医院的药全部是通过正规渠道引进的,质量肯定有保障,所以并不担心处方外流影响医院的效益。
但也有医生表示了对处方外流后患者用药安全问题的担忧,沈阳医学院沈洲医院副院长陈红认为,如果患者图便宜选择了信誉较差的药店,购买的药品质量是否有保证、药品成分是否达到标准等都会影响疗效,如果患者病情出现不良反应,是医院诊断开方的问题还是外出购买药品的问题不易分辨,可能会影响医院的声誉。但这些又该由哪个部门来界定呢?
电子处方促使医院改进工作
目前中国医科大学盛京医院、辽宁省人民医院等大医院采用的是电子处方,在医生给患者问诊检查后,医生书写病志,然后通过电脑给该患者开药。交款处的工作人员通过电脑传递过来的信息给患者划价、收款。此时,药房也收到了电脑信息,为患者准备好了药品。该患者在拿到药品后,才得到相应的收据和写着药品名、单价的单据及处方。
对于这种电子处方,大部分患者表示欢迎,因为缩短了取药排队的时间。但也有患者表示:“电子处方只能在医院取药,限制了我们去药房买药。”
新《处方管理办法》规定,医师利用计算机开具、传递普通处方时,应当同时打印出纸质处方,其格式与手写处方一致。打印出纸质处方,便于药师准确核发药品,也方便患者到药店买药。
中国医科大学盛京医院药剂科主任菅凌燕教授介绍,医院将增加人力、物力,按要求着手开始筹划改进,保证患者在取药前拿到打印处方,这样患者便可以选择是在医院取药还是到药店去买药。
沈阳市卫生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对于已经进入“计算机处方时代的医院”和“延续手写处方的医院”,该市将会有两种不同的改动方案,在5月1日前达到卫生部标准要求。
新规牵动多重约束力
《处方管理办法》中将安全、有效、经济列为实现合理用药的基本目标,但即使该办法实施了,从一定程度上遏制住了处方中的不合理现象,“安全、有效、经济”目标的实现也很难一帆风顺。
登封市三康医院院长邱有才说,处方使用只是反映医师最终诊断的结果,医师是否合理用药,是否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显然更取决于它开具处方时的思考。而要影响其开具处方的判断,就不仅仅要从看得见的层面进行限制,还要健全机制,从提高医师、药师的业务素养入手,加强其开药、审药的水平;从建立医师行业、药师行业规范入手,加强其行业的约束力;从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入手,加强其内在约束力。只有新规推行的外在约束力与医师、药师的内在约束力相互结合,安全、有效、经济原则的实现才不至于流于形式。
医师和药师需要互动和互补
郑州市第五人民医院院长陈刘生认为,从用药的流向来看,医师、药师无疑在其中占据了两个最为关键的环节,这两个环节直接影响着
患者用药的质量,影响着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能否最终实现,而不是仅仅寄托于最终的外部监管。对于药师来说,要做好对用药费用经济合理性的分析,满足不同群体的用药需求。通过收集各种与病人有关的资料,特别是医生的处方等,介入治疗方案的制订,能够提高诊疗的疗效和经济效用;要能够熟练应用自身的药学知识,指导患者合理用药,防范药品不良反应。从这个角度来说,只有懂行的医师、药师相互携手,加强互补与互动,弥补各自的不足,借鉴各自的擅长,监督彼此的缺陷,才能实现实施《处方管理办法》的最终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