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媒体报道,《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试点方案》完成草拟,已上报国务院,有望3月份公布。
■该方案将没有纳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城镇个体工商户、无业人员、职工家属、农民工、在校学生等首次纳入医保制度。
■该方案两大亮点:一、规定首诊制和转诊制度。城镇居民看病首诊必须在定点社区医疗机构诊断后,才能转诊大医院。二、不设“个人账户”。这都是和城镇职工医保制度不同的地方。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可实现全民医保。广州正在研究相关方案,很快就会开始实施。”昨晚,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厅长方潮贵刚刚抵达北京就接受本报记者的专访。
据悉,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发改委等部门草拟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试点方案》已上报国务院,很快就会公布。
不设个人账户
方潮贵告诉记者,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特点是个人出一部分钱,政府出一部分钱,以大病统筹为主,不设个人账户。他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立后,由于城镇职工有了医疗保险,城镇个体工商户、无业人员、职工家属、在校学生等反而成了医疗保险的“真空地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把这部分人纳进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再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就等于全民医保。”
对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为何不设个人账户,方潮贵表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设计时考虑得比较全面,设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分别用于支付住院和门诊,“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就没必要设个人账户,因为他自己出的钱,没必要先收起来,再拨回他的账户;现在对城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作用有不同看法,但也不是一下子取消掉的。”方潮贵说。
对于“全民医保”,多位学者表示了肯定。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秘书长唐钧对本报记者表示,这确实是一个值得关注的方案,在理论上说,可视为医保体系覆盖了全体国民。但还有诸多问题需要解决,比如,目前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行自愿的原则,可能会有一部分群众未被纳入医保体系。
医保覆盖全民是大趋势
中央党校研究室教授赵杰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医保覆盖面的扩大体现了国家财政制度的调整思路。他表示,医保覆盖全体民众,这是一个总的趋势;政府对医保体系的改革,首先当然是要在“面”上扩大覆盖率,这是涉及公平的问题。
方潮贵告诉记者,广东正在大力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工作,从2005年开始,佛山、东莞、珠海、中山等已开始试点。“因为要个人出一点,政府出一点,各市的政策是不一样。”据方潮贵介绍,一般每人每年自己出几十元到一两百元,政府出几十元到一百元,全部进入统筹账户,主要用于大病的住院和洗肾等花费较大的特殊门诊。他说,一般大病可以报销50%以上,最高限额为3万~5万元。
该方案预计到2009年在全国范围内推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