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全省公立医院采购药品再不能“自作主张”,《安徽省医疗机构药品临时采购目录》(以下简称“全省临时采购目录”)现已颁布,全省公立二级及二级以上医疗机构采购“全省临时采购目录”药品应占采购药品总金额的比例不低于80%。同时,要坚持优先选购价格低的品种,原在用中标品种价格低的,无正当理由不得改用目录中价格高的品种。
为提高药品采购透明度,减少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缓解“看病贵,吃药贵”,我省决定,自3月26日起,全省公立三级和省直医疗机构全部实行药品网上采购。6月底前,全省公立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全部实行药品网上采购。
据了解,“全省临时采购目录”经公示后,现已正式颁布,并将于近期开始执行。该目录适用于全省各级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基本覆盖全部医保药品和临床用药。全省公立二级及二级以上医疗机构采购“全省临时采购目录”药品应占采购药品总金额的比例≥80%,其他医疗机构采购“全省临时采购目录”药品应占采购药品总金额的比例≥60%。
同时,全省各级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不得使用目录外药品替代,不得使用与目录所列药品信息不同的药品替代,并接受物价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同时,坚持在相同质量类别中优先选购价格低的品种,原在用中标品种价格低的,无正当理由不得改用目录中价格高的品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