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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曝光10余种医药违法广告

2007-11-4 9:53 【

  明明是处方药,却在大众媒体上发布广告,用专家、医生、患者名义和形象作证明,或者擅自篡改广告审批内容。近日,广州市工商局就曝光了10余种医疗及处方药违法广告。

  据了解,为了加强对广告的监管,打击违法发布广告行为,规范广告发布的秩序,并且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加大对严重违法广告的曝光力度,广州市工商局广告处根据《广州市违法广告公告制度》,对多个违法广告进行曝光。如“富硒灵芝宝”,在广告中它宣称其“肿瘤患者首选的抑制肿瘤产品,总有效率高达91.4%”, 记者昨日在网上一搜还发现大量的“藏泌清胶囊”违法广告,该广告还出现了“患病半年的患者1~2个疗程治愈”、“慢性2~4个疗程治愈”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

  此次曝光的部分违法广告

  “富硒灵芝宝”保健食品广告、“野酒花”保健食品广告、“藏泌清胶囊”处方药广告、“参红胶囊”处方药广告、“伊泰青”处方药广告、“‘三正’”消癌平片处方药广告、“邵霞龄牌肾炎温阳解热片”处方药广告、“‘宏微’疗癣卡西散”药品广告、“‘神州三号’天愈口服液”药品广告、“‘金邦’前列通胶囊”药品广告、“中大医院”医疗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