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日前规定,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对其“敏感”岗位人员实行轮岗。
所谓的“敏感”岗位是指对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基建工程及药品、医用设备等采购、管理的岗位。甘肃省要求,这些岗位的分管领导原则上每4年必须轮换,科主任和药械采购人员每2年必须换岗。
与此同时,甘肃省还建立了医药购销领域行贿企业“黑名单”制度。凡经执法机关或卫生行政部门认定,在药品、医用设备等购销活动中,存在向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商业贿赂的生产、经营企业,一律列入“黑名单”,两年内不许在甘肃省内参加任何形式的招投标活动,医疗卫生机构也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采购其药品、医用设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