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近日专门出台规定,鼓励单位和个人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各种违规行为进行举报。凡经举报查实的,将给予举报人最高5000元的奖励。
据记者了解,此项规定共列举了16种违规行为,主要包括:将非参保人的医疗费用列入基本医疗保险结算的;将营养保健品、生活用品等费用列入医保结算的;搭车开药;不执行药品价格规定,提高收费标准、增加收费项目、分解收费、重复收费、参保人收费标准高于普通人群收费标准等行为。
按照规定,查实违规医疗费用金额在5000元以下的,将奖励举报人200元;查实违规医疗费用金额在5000元以上的,按查实金额的20%奖励举报人;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