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减轻群众医疗负担,江西省有关部门日前联合发文,将在全省医疗机构内取消医院科室收入和医生个人收入挂钩制度。同时,对列入政府定价范围的药品价格进行全面调整,降低偏高的药品价格,适当提高临床有需求而企业没有生产积极性的廉价药品价格。
从今年起全省各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销售的药品,必须严格执行以实际购进价为基础,顺加不超过15%的加价率作价的规定,部分中药饮片可适当放宽至25%。
为整顿和规范药品和医疗服务市场价格秩序,江西省还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药品,推行生产企业在外包装上标识建议零售价制度,对标价过高的药品,价格主管机关将采用调价备案、限制差价率等手段进行干预。
同时,将适当降低医用设备检查治疗收费标准,定时、定期公布医疗器械国际国内价格信息,以控制医疗器械价格过高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