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人彭元庆至今还躺在病床
手术失误导致患者五个脏器被切除或部分切除
一根断管,迅速将彭元庆的生命推出正常轨道。
“患者身体中五个重要器官被切除或部分切除,原本诊断正常的肝脏现已癌变,感染的败血症进一步恶化。”彭元庆的丈夫陈克武在写给湘阴县人民医院的一份“驳斥意见书”中这样写道。陈克武认为,湘阴县人民医院在给彭元庆实行手术时,进行了错误的诊断,而在随后的拔管过程中,又发生了将引流管断裂在患者体内的重大医疗事故,直接导致多个器官切除和癌细胞转移。
7月10日,记者来到湘阴调查采访此次医疗事故的真相。在湘阴,记者见到了陈克武夫妇及湘阴县人民医院有关负责人。他们对基本事实给予了一致的确认,但对事故发生的原因及相关责任的认定,有不同的看法。双方的争论,在得到岳阳市医学会发出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后,并没有平息,就在当天上午,双方再次向湖南省医学会提出了重新鉴定的申请。
腹腔积水被迫手术
在湘阴县教育局有关领导的眼中,该县浩河口镇学校的彭元庆是一个非常不错的教师。拥有小教高级职称的彭元庆,被公认是浩河口镇最优秀的教师之一。
躺在病床上,身体已极度虚弱的彭元庆只能用简单的短语“回答”记者的问题。由于无法连贯表达,坐在一旁的陈克武向记者介绍了相关情况。
2005年6月9日,彭元庆因为上腹胀痛,来到湘阴县人民医院进行检查。
“在进行第一次检查后,医生发现彭元庆上腹腔有大量积水,第二天,也就是10日上午,我带彭元庆又到长沙的湘雅附一医院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结果也是腹腔积水,但身体其他器官良好。”陈克武回忆道,“从湘雅附一医院检查后,我们回到湘阴县人民医院,并于11日上午办理了住院手续。13日,由湘阴县人民医院主治医生肖兵主持,为彭元庆做了胰腺囊肿大部分切除、脾切除、胰胃序贯式内外引流等手术。”
正是这第一次手术中的“胰胃序贯式内外引流术”,为4个月后的“断管事件”埋下了“伏笔”。
“为什么要做胰胃序贯式内外引流术?”针对记者的这一问题,陈克武引用了当时有关医生的解释,这样说道:“胰液是一种腐蚀性很强的液体,它在体内的存留会对其他器官进行腐蚀,做引流术就是利用引流管,将胰液从体内引导出来。”
为了将胰液引导出体外,彭元庆不得不每天在腹部挂着一个引流袋,将胰液接住。直到2005年11月15日,彭元庆眼见从体内导出的胰液已经不多了,她再次来到湘阴县人民医院,由该院普外二科钟旭东医生帮其做了拔管手术。
体内取出带血断管
“回家休息一个月后,我又感觉腹部肿胀,有疼痛感。”彭元庆说。后来的事实证明,这次术后的疼痛,竟来自拔管手术时留在体内的一节断管引起。
怎么会有一截断管留在体内却没被发现呢?
记者采访时,湘阴县人民医院医务科负责人鲁国庆给出了这样的解释:“为彭元庆做拔管手术的医生钟旭东没有参加第一次手术,(引流)管子拔断后未发现,原因是管子的断面很整齐(发现不了)。如果当初发现了,可以通过胃镜(将断管)取出来。”
陈克武却说,钟旭东在拔掉管子后,并未向病人和病人家属作任何交待,没有留下任何医嘱就离开了。拔管一个多月后的12月18日,彭元庆腹腔及伤口处作痛,19日上午,陈克武带彭元庆在长沙市中心医院通过CT检查,发现腹腔内有怪状物。
12月20日,陈克武带上妻子彭元庆再次来到长沙,在湘雅附一医院做CT检查,结果与前次在长沙市中心医院做的是一样的。该院普外科专家晏钟舒对陈克武说,(片中阴影)确属怪状物,建议马上住院进行第二次手术。在医生的建议下,彭庆元于12月26日住进该院普外科。
2006年1月4日,医生给彭元庆做了第二次手术:全胰切除术。就在这次手术进行过程中,让陈克武一直怀疑的“怪状物”终于露出了真相:一根长达5厘米的管子被取出。事后证实,这正是钟旭东在做拔管手术时,断在彭元庆体内的引流管的另一节。
医患双方各执一辞
由于胰液有很强的腐蚀作用,遗留在彭元庆体内的这根断管,已经影响到了相关的四个器官,专家作出了全部或部分切除这四个器官的手术方案。“胰腺、胆囊、12指肠全切、胃切除一半,但这些手术也只能是权宜之计,实际上胰液已经影响到肝脏。”与陈克武的这一描述相吻合,鲁国庆也承认,湘雅附一医院施行第二次手术后发现,彭元庆的肝脏布满了肿块,已形成继发性肝癌。
2006年2月14日,彭元庆被从湘雅附一医院转送到湘阴县人医院继续进行治疗。
对于“断管”事件的发生,鲁国庆说:“断管是事实,我们勇于承认,也为此采取了积极的措施。”鲁国庆说,他们已经为此付了10多万元的医药费,还给患者支付了一部分生活补助。
然而,陈克武对医院方面的作为却表示强烈的不满。他在写给有关部门的“申请报告”中,列出了院方的六大过错。他认为,是院方的过错直接导致彭元庆病情恶化,并最终形成肝癌。
2006年4月24日,彭元庆委托丈夫陈克武与湘阴县人民医院有关负责人张正清、鲁国庆、肖兵一起,向岳阳市医学会提交了医疗事故鉴定申请书。6月15日,岳阳市医学会作出了医学鉴定书,认定“医院方在拔除引流管时,因未发现引流管断裂并遗留患者体内,所以未采取及时有效的处理措施,医院方对此应负主要责任。但胰液、胃液对引流管的腐蚀作用,也是导致引流管断裂的原因之一。”
谁在漠视病人生命权?
一个原本“只有胰腺疾病,没其他疾病”(彭元庆“医疗事故重新鉴定申请书”中语)的中年女教师,在经过一年多诊治后,最终竟引发“败血症、肝癌变”(同上),进入生命倒计时,到底是谁在漠视病人的生命权?为此,记者采访了部分病人和法律工作者。
一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李姓住院病人说:“病人在医院始终是弱者,我们不可能知道这个病到底应该怎么治,应该花多少钱,用些什么药,因此,什么样的方案才是正确的方案,什么样的治疗能让病人少花钱,就全凭医生的良心了。彭元庆的病,到底是该全切还是部分切除胰腺囊肿,彭元庆自己当然不知道。”
同样是住院病人的王女士说:“彭元庆引流管的拔除直到一个多月后,才在第二次手术时被发现,说明当事医生至少是不负责任的。他虽然自己没有参与前次手术,但拔管是整个手术的一部分,拔管以后应该向当时的主治医生进行汇报。如果汇报了,主治医生应该能发现问题,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资深法律工作者、某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先生说:“我们虽然无法判断断管事件的发生,是否与彭元庆后来的病情发展有因果关系,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医生工作态度的不认真,院方管理上出现的漏洞,是形成本案系列纠纷的重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