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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大中学生今年开课“预防艾滋病”

2006-2-16 0:0 【

  昨日市教委、市卫生局向全市各区县教育局、卫生局和各级各类学校等下发了《天津市教育系统学校艾滋病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这些部门制定艾滋病健康教育、禁毒教育、青春期健康教育的活动计划。

  今后本市将从广泛开展预防艾滋病的宣传教育、在高校做好艾滋病监测和综合干预以及在学校落实好国家“四免一关怀”政策三个方面,进行学校的艾滋病防治工作。

  今后,本市中等及以上学校都将开设艾滋病健康教育课程。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将艾滋病的防治教育列入普通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学校教学计划,做到“有教材、有教案、有师资、有课时、有检查”,保证初中6课时,高中4课时;中等职业学校安排4-6课时;大学开设专题讲座或利用健康教育课(包括必修课或选修课),对学生进行预防艾滋病教育,教学课时平均每学年达2课时以上。

  此外,各级各类学校的图书馆、阅览室都要配备一定数量的艾滋病防治及其相关知识的科普读物。2006年年底以前,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的每个教室都要张贴统一制作的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处方。

  《意见》明确规定,今后全市各高校都要配合市卫生部门建立大学生HIV行为学监测点,通过健康教育宣传、发放调查问卷和招募高校志愿者等形式,对高危行为进行综合干预。各高校要在市和区县疾病控制机构的配合下,主动做好高校学生HIV自愿咨询检测工作。另外,本市今后还将借鉴国外学校防治艾滋病教育经验,在高等学校校卫生院(保健站)建立安全套自动售货机。

  根据中央有关政策规定,本市对义务教育阶段艾滋病致孤儿童的入学工作采取了多项措施。市政府及各区县政府将设立义务教育阶段艾滋病孤儿及艾滋病家庭贫困学生救助专项经费。教育部门负责接收安排艾滋病病人的孤儿和艾滋病人家庭贫困学生就学。中小学生的救助专项经费和救助标准参照本市义务教育阶段 “一费制”收费标准。各中小学不得再向受资助学生收取任何费用。高中以上的学生(在校高中生、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普通高校及高职学院在校生)艾滋病人,艾滋病家庭贫困学生及孤儿资助经费,由市政府设立的专项基金解决。对于在校的高中学生、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普通高校、高职学院学生和在校生艾滋病人,艾滋病家庭贫困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书费及其一些相关费用给予减免50%救助标准;对于艾滋病病人的孤儿的学费和书费及生活费用应给予全部减免的救助。

  此外,各区县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建立完善艾滋病人、艾滋病家庭贫困学生及孤儿救助档案,实行专户管理,确保专款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