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卫生法修订工作正抓紧进行,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2006年立法计划,这一修订草案有望在今年12月举行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提请审议。国务院曾将修订食品卫生法列为2005年立法计划的一档项目,并由国务院法制办牵头成立专门机构开展相关立法工作。
全国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建议,国务院将有关食品安全问题纳入修改食品卫生法一并考虑,争取尽早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这是记者从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了解到的。
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认为,食品安全卫生问题,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近年来,我国食品安全卫生问题比较突出。为了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卫生法律制度,更好地适应食品安全卫生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有必要对食品卫生法进行修订。
据了解,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始终将推进食品安全卫生法制建设作为工作重点。在对广东、浙江、山东三个省进行食品卫生法实施情况调研的基础上,邀请在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相关议案的领衔代表,列席教科文卫委员会会议,听取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形势与监管工作整改情况的汇报”。去年11月21日至22日,又专门召开修订食品卫生法座谈会,就法律修订问题听取了议案领衔代表意见。代表们普遍认为,食品安全卫生多头管理,职责不清,标准不统一,信息发布缺乏权威性,造成消费者心理恐慌,是当前食品安全卫生管理的主要问题,也是修订该法需要解决的重点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