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国务院将治理违法广告作为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的重点。当前治理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工作虽然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是所面临的形势还是很严峻的,为了更好的贯彻国务院关于开展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的部署,根据《药品管理法》、《广告法》和《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及其有关的法律法规赋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职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确定以:关爱生活,关爱健康——拒绝虚假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为主题在全国开展一次统一的宣传日活动。
一、关于开展关爱生活,关爱健康——拒绝虚假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宣传日活动
(一)宣传日活动的目的。举办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宣传日活动,一是通过向公众宣传识别真假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方法,增强公众对违法虚假广告的识别能力,正确对待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所宣传的内容,不受虚假广告的误导;二是能够发挥社会对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发布的监督力量,使违法虚假发布的广告得到及时有效地治理;三是以新闻媒体报道宣传日活动和宣传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审查监督管理工作为契机,规范广告发布行为。
(二)宣传日活动的开展范围。2005年10月15日,在全国县级以上城市同时开展“关爱生活,关爱健康——拒绝虚假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宣传日活动。在设区的城市,各区至少设立两个宣传点,散发宣传资料,咨询解答人民群众提出的问题;县城至少设立一个宣传点;各地应当将宣传资料分发到当地的主要药店和医疗机构,充分利用药店和医疗机构直接面对消费者和分布广泛的特点,将宣传日活动引向深入、扩大的成效。
所有会场都必须统一标识“关爱生活,关爱健康——拒绝虚假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活动主题语,并设立必要的宣传展板。
(三)宣传日活动的日程安排。10月15日上午10时,宣传日活动在县级以上城市同时开始,向公众散发宣传单页,解答公众的咨询,活动至下午三点左右结束。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宣传日活动开始前将宣传海报分发给当地的主要药店和医疗机构,以保证宣传日活动的当天,在主要药店和医疗机构的醒目位置张贴宣传海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局的主要领导将出席首都和省会城市所在地的宣传活动,并向公众进行宣传。
(四)宣传日活动的前期准备工作。在宣传日活动开展之前,各省(市、区)将进行广泛的相关宣传,准备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审查监督管理工作的背景材料等。各省(市、区)也将结合实际情况开展一些活动,如:对一些严格依法进行广告宣传的企业给予表扬,对一些违法广告进行曝光,以达到更好的宣传、教育效果。为此我们希望新闻界的同志们对我们这次活动给予大力的支持。
二、严把准入关,做好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审查监督管理工作
(一)今年1-8月份,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共审查批准药品广告8852份,医疗器械广告1270份。
7月1日开展保健食品广告审查工作以来共审批了815份保健食品广告,从审批的广告来看,质量是高的,做到了依法审批,严把准入关。
(二)为了规范保健食品广告发布行为,保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正确引导人民群众使用保健食品,在充分调研和听取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行政相对人意见的基础上,印发了《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国食药监市[2005]第211号),建立了保健食品广告审查制度,从7月1日起,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保健食品广告发布前进行审查。
三、积极开展虚假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
(一)1月至7月,我局对181份报纸发布的10598次药品广告进行了监测,违法发布药品广告9680次,违法率91.3%;1月至7月,我局对全国35家地市级电视台(频道)发布的20792次药品广告进行了监测,违法发布药品广告9573份,违法率46%;对监测检查中发现的违法广告均移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1月至6月,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印发《违法药品广告公告》,对9661份违法药品广告给予全国通报,我局在此基础上对印发了3期《违法药品广告公告汇总》,分别对违法发布广告5次以上的446个品种,涉及371个企业给予新闻曝光。
(二)根据国务院412号令的精神,我局建立了保健食品广告发布的审查制度,并开发应用了保健食品广告审批电子政务系统,7月1日后所有审查通过的保健食品广告通过局SFDA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
(三)建立了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审查监督管理考评机制,每季度对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展广告审查监督管理工作情况进行考评;印发了《关于做好撤销和收回广告批准文号的通知》,要求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篡改审批内容进行虚假宣传的违法广告,要坚决撤销或者收回广告批准文号。
(四)为了进一步规范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广告审查监督管理工作,印发了关于开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审查管理工作检查的通知,将在今年四季度开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审查监督管理的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