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肃省兰州市一读者致信本报反映,兰州市许多报纸在刊登一种“艾力可男性再生因子”的广告,有“增大”、“增粗”等内容。该读者质疑:“这些产品的广告是否要经过药监部门的审批?” 并希望报社能指出如何识别这些广告内容的真假,以免老百姓误入歧途,伤害了身体。
为此,记者采访了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
据介绍,“艾力可男性再生因子”不是药品,而是一种食品,甘肃省药监局近日已经对该产品的违法广告行为进行了公示并转交工商部门予以查处。该负责人提醒消费者,不要被此类广告所误导,如果“有事”,一定要到正规医疗机构咨询和治疗。该负责人还结合“艾力可男性再生因子”的违法广告内容为消费者支招儿,并提醒消费者有下列内容的广告均属违法。
广告中明示或暗示“增大”、“增长”、“增粗”等内容。如“近几个月来,一股来自美利坚的风暴席卷全球各个城市,这场风暴是由美国最新增粗增大产品艾力可男性再生因子胶囊引起的”,“男人们相继盼望到了期待已久的器官再次生长、增粗、增大的机会”等。
广告中直接、间接引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军队医院、军医、医学权威机构、医院、教授、医生、患者的名义、形象宣传或推荐产品。如“世界男性生殖研究权威专家艾尔。华莱士领导的美国男性生殖研究中心的20余位专家历时数十年……发现……”,“纽约男人是幸运的,他们首先体验到了艾力可的超强效果”等。
明示或暗示保证治愈率、有效率、诊疗效果。如“服用1~2周,器官增长3厘米,增粗1.5厘米,硬度增强,男性机能得到提高”等。
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保健食品标志未列入广告内容同时发布。兰州读者所提供的报纸广告复印件上就未见批准文号和相关标志。
广告含有让利、降价、买一送一、买一赠一、“无效退款”、“保险公司保险”等承诺的。如“如果您连续服用3个疗程后,还没有增大30%以上,或没有增长到14.5厘米以上,我公司将给您免费服用1盒,使其达到满意效果”。
非药品使用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直接或者间接地宣传治疗作用。如“通过大量实践证明,艾力可可能改变男性短小萎缩的器官,同时根除阳痿、早泄”等。
含有“安全”、“无毒副作用”、“无依赖”等承诺的。如“艾力可——对肝肾心脏功能无损害,安全无毒副作用,增长不反弹。效果不受酒精及高脂肪食物影响,没有药物依赖性”等。
含有最新技术、最新科学、最先进制法等绝对化的用语表述的。如“增大第一”、“持久第一”等。
据悉,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最近颁布实施的《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的要求,从今年7月1日开始,所有保健品广告必须经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审查后方可发布,保健食品广告中必须说明或标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的忠告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