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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家三级甲等医院乱收费 该不该给他们遮羞

2005-7-8 0:0 【

  “国家审计署抽查了北京地区(卫生部及北京市所属的)十家三级甲等医院的医疗收费项目,发现自立名目、自立标准、重复检查等乱收费858.02万元;药品未按规定降价、无依据收费等乱收费331.94万元。”五月底,国内各大媒体纷纷援引5月26日北京市卫生局局长金大鹏公布的这组被他称为“触目惊心”的数据,竞相披露了这十家医院去年违规向患者多收费用近1200多万元的消息。时隔一个月后,6月28日,国家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在向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报告中披露,“审计和调查卫生部及北京市所属的十家医院财务收支及相关情况的结果表明,这十家医院2003年平均每门诊人次收费307元,每病床日均收费1006元,分别比上年增长 8.8%和10.9%;2001年以来,这十家医院收取药品和医疗器械厂商等支付的各类折扣、回扣等约3亿元。”

  近年来,医院乱收费似乎已经成为一种迁延不愈的传染性“顽疾”。由于历次的“整治和围剿”收效甚微,无论是媒体的揭露还是公众的声讨,这几年就没有消停过。尽管这种迁延不愈的“顽疾”时不时地“变异和发作”,似乎已经不是新闻了,但日前两则“残缺”的消息,还是引起了媒体的广泛关注和公众的纷纷质疑。

  令人遗憾的是,北京哪十家医院还在“痴心不改”乱收费?乱收那些患者甚至亡灵的“阴钱”都流到哪里去了?相关责任人会不会受到追究?至今还是个悬念丛生、流言四起的“秘密”。由于这两则由权威人士在绝对权威场合公布的权威消息“遗漏”抑或“疏忽”了公众最想知道的信息,让人感觉雾里看花,坊间议论众说纷纭,一个本该透明的事情变得扑朔迷离,一个本意以儆效尤的初衷在遮遮掩掩的回避中被扭曲。这些本来很权威的亲民消息在坊间传说得不伦不类。联想到早已深恶痛绝但又无可奈何不得不面对的医院,即便身处在并不是所有的医院都乱收费的氛围里,仍然挡不住公众不约而同的愤怒和质疑。

  以其数据计算之精确,原因剖析之深入,主管领导对此“触目惊心”的感慨,竞相成为诸多媒体的头条,我相信这早已“公开的秘密”,肯定不是、不该、不能、也不会属于国家机密。既然事情都惊动了国家级的审计机关“操刀”,问题都已经到了向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常委会议报告的份上,审计机关和主管部门怎么就不公布卫生部及北京市所属的这十家乱收费医院的名单呢?是疏忽、是不能、是不敢、是不愿意,还是另有隐情?这种讳莫如深的回避和遮掩,客观上会不会造成对这些乱收费医院变相放纵的效果?为什么医德医风建设年年搞,医院乱收费却屡禁不止?如此残缺的“透明度”怎么能让公众信服?又怎么能有效遏制那些乱收费医院的恶行劣迹?

  事实上,无论从政务公开、执政为民的角度看,还是从警示教育其它医院、以儆效尤讲,相关部门都没有必要也没有理由为这十家乱收费医院遮羞,更不该对这些乱收费医院的名单讳莫如深、秘而不宣。因为,趁救死扶伤之机,借白衣天使之名,以职业之势,恃骄以纵肆意蚕食鲸吞患者甚至亡灵“阴钱”者的“恶名”不是国家机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