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遭到了非处方药行业协会和相关企业的集体反对,但传闻已久的500多种非处方药(OTC)定价权将下放省级物价部门的消息仍正式落地。
昨天,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公布了新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定价药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对政府制定价格药品范围、形式和权限进行了调整。
据悉,修订后的政府制定价格药品目录、品种数量也由原来的1500种左右扩大到2400种左右。除医保目录确定的2100种报销药品外,还有麻醉类、精神类、免疫类和计划避孕药具等约300种药品。与此同时,还有近500种非处方药定价权将从下月下放到地方。
近500种OTC定价权下放地方
据透露,《医保目录》内属于非处方药的剂型,以及各地调剂进入地方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品种,将纳入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定价范围。定价形式为政府指导价,定价内容为最高零售价格。非处方药剂型,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的非处方药品目录为准。为便于价格管理,对既可作为非处方药品又可作处方药品 (“双跨”)的剂型,以及部分规格属于非处方药、部分规格属于处方药的剂型,其所有规格品纳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定价范围。
据悉,目前各地可以自行定价的非处方药约有近500种。
OTC地区间价差过大将干预
在发改委此次下发该文之前,已经通过各种渠道获悉消息的众多一线非处方药生产企业如同仁堂、哈药、杨森、诺华等企业叫苦不迭。中国非处方药协会将企业意见汇集成《关于改变非处方药价格管理权限问题的紧急报告》上报给有关部门。
对于此次众多非处方药定价权的下放,业内人士担心,如果列入医保目录的非处方药的价格完全下放到各省级物价主管部门,可能会造成同样的药品在各省定价不同,从而带来不正当竞争等麻烦,甚至可能会引发不同省市之间的“窜货”,导致市场混乱,给假劣药品以可乘之机。针对这一点,此次发改委特别发文强调“《医保目录》内同品种非处方药剂型应与处方药剂型保持合理差比价关系,地区之间价格矛盾比较突出时,我委将进行必要的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