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祝上市 全新改版

上海:2006年起所有处方药需凭处方购买

2005-5-23 0:0 【

  2005年1月1日起,抗肿瘤药、激素类、避孕药除外的处方药必须凭医生处方才能销售;

  2005年7月1日起,治疗神经系统疾病、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及内分泌疾病的处方药必须凭医生处方才能销售;

  2005年12月31日以后,实现全部处方药必须凭执业医师处方销售,在药师指导下使用。

  明年起没有医生处方休想买到处方药。在昨天召开的上海医药连锁经营发展研讨会上,上海连锁经营协会秘书长胡文章把担忧的目光放在了2006年1月1日。与会的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领导也透露了这一讯息,到2006年1月1日,全市基本实现处方药凭医生处方或者在执业医师、执业药师的指导下销售和使用。届时,药店可能会面临巨大的经济损失。

  目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逐步取消药品流通领域处方药销售“双轨制”,即处方药销售可凭处方销售也可不凭处方销售。去年7月1日,全国零售药店抗菌药物必须凭执业医师处方销售的规定启动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解除“双轨制”的时间表。

  此“限售令”一出,意味着处方药销售双轨制彻底取消,市民购药从明年起必须凭医生的一纸处方,市民用药会更加安全,药品市场会更加规范。

  一纸处方药“限售令”在给市民带来用药安全的同时,也让零售药店绷紧了神经。上海市几乎所有的平价药房在今年初至今的一段时间内都频频参加一系列的关于自身发展方向的研讨。但是,无论药店发展方向如何,药店的利润空间进一步变窄都将是必然的结局。据估计,部分药店销售额将要下降三成。

  “处方药最终必须凭处方购买”是国际上的先进做法,但是我国的医院是医药一体经营,医生处方难以流出。而在药店的收入中,几乎50%的销售来自于“无处方销售的处方药”。所以,汪亮认为,医药改革最关键的一环就在打破旧的药品流通体制,以及长期的“以药养医”的格局。

  假如搞一刀切,所有的处方药都凭处方购买,那么药店将面临巨大的经济损失,许多药店可能因此关门。据了解,一方面是医院开出的处方很少能够流向社会药店,致使零售药店的处方量少之又少;另一方面,处方尚不规范,执业药师严重短缺都影响了药品分类管理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