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桂林市的蒋女士等三位女士急匆匆来到桂林市工商局榕城工商所投诉:她们被“维妮好”消毒液广告中称“享有液体安全套之美誉”所动心,购买使用后,居然怀孕,请求工商部门帮助主持公道,要求经销者和生产者赔偿损失。
根据投诉情况,桂林工商执法人员立即赶到桂林南方大厦六楼25号室调查,原来这里是个未办理营业执照的非法经营“松花粉”的专卖点。蒋女士说,代理商谢某(女)在这里多次向她推荐使用由天津瑞特医疗保健用品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维妮好”,说它具有100%的避孕效果,而且其包装盒及说明书上也写明:深度消毒,无套避孕。今年5月26日,她购买了一支45元的“维妮好”,使用后不久,就明显感觉有怀孕的迹象。7月8日,她到医院检查确诊为己怀孕。与蒋女士有同样遭遇的还有黄女士和李女士,她们也都是在谢某的推荐下,听信了“液体安全套”的产品介绍,在这里购买使用了“维妮好”后而怀孕。蒋女士等三人怀孕后,要向谢某索赔,但怎么也找不到人。而这个专卖店负责人称,谢某在这里推销“维妮好”是个人行为,与专卖店无关。执法人员问及谢某的去向,这位负责人说出差去了。执法人员对这里进行检查,没有看到“维妮好”,仅发现其大外包装盒一个。蒋女士说,她们去投诉之前,还看到这里存放有不少的“维妮好”,现在可能已转移了他处。就在这时,有知情人透露:谢某己将“维妮好”转移至其在桂林市银锭路的出租屋内。执法人员随即赶往该处,但由于有人已与谢某通气,出租屋门紧闭。执法人员当日将这个非法专卖店查封,并要求其负责人配合找到谢某,到工商所接受调查。
7月16日,执法人员通过电话与瑞特公司联系,一位自称姓刘的负责人说,他们已接到了蒋女士等人的反映,决定赔付她们做人流的费用外,还适当赔付一定的营养费。他还说,该产品已上市两年多了,反映良好,蒋女士等出现怀孕,可能与使用不当有关。执法人员告之其广告及包装宣传有夸大、误导之嫌疑,他说他们今后有待规范……。
桂林市榕城工商所负责人说,经查瑞特公司是私营企业,其生产的“维妮好”,生产批准文号为“消字号”,即是消毒水,不是药品,天津市卫生防病中心对其的检验证实,“维妮好”符合《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标准》,有杀菌作用,并无杀精避孕作用。但该公司在广告宣传及包装和说明书上却写着有杀精避孕作用,并大肆称其为“液体安全套”,有将其作为药品夸大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嫌疑。他表示将立案查处瑞特公司涉嫌虚假宣传产品功能的违法行为,同时提醒消费者,慎用“维妮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