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图出版社离休干部侯某到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就医,产生了125万元巨额医疗费,并引起了近两年的诉讼。近日,患者单位不同意交纳余下部分医疗费,并认为医院存在医疗过错而提起上诉。
侯某因阑尾切除后,腹壁切口疝术后复发,1998年4月30日,到北京大学第三医院进行治疗,1999年11月9日,侯某经过一年七个多月的治疗后,因多系统感染及全身多器官功能衰竭去世。患者侯某在治疗期间,患者家属与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就是否存在医疗差错发生争议,在支付了47万多元医疗费后就未再支付医疗费,北京大学第三医院仍继续进行治疗,直至侯某去世时北京大学第三医院认为尚有约78万元医疗费未付。侯某去世后因患者家属与北京大学第三医院产生争议,侯某在一年多后才火化。
2003年11月,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向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患者的两个儿子给付医疗费,并认为患者单位中国地图出版社书面同意给付医疗费而要求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一审判决中国地图出版社支付医疗费61万余元。
近日,中国地图出版社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现本案正在市一中院审理中,法院要求北京大学第三医院提供医疗费的明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