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长只是报销69.50元的医疗费,一帮“硕鼠”却凭空加上了9000元一同报销,然后把多领的现金来个“利益均沾”-广西上林县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原主任温某某与一名会计、一名医生等人相互勾结,监守自盗,盗用县长、局长之名,虚报、冒领医药费,先后贪污“救命钱”35万多元,最近被上林县人民法院一审以贪污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同时没收部分个人财产。
县长可算是掌管一地、号令一方的人。而在其治下,有人竟敢冒名篡改其医疗费报销清单以中饱私囊,可见贼胆之大,确实非同一般。我觉得,一个县级医保中心的主事者,不可能天生就是“艺高胆大”之辈,那么,凭什么这样有恃无恐、胆大妄为?
报道说,上林县医保中心是实行医疗改革后,于2002年初成立的事业单位。而从同年4月23日开始,几只“硕鼠”便以谈论其它单位福利如何好为启端,心照不宣地尝试起对掌握着的医保费做手脚、搞钱私分。“庙”才造起,“方丈”与“和尚”就沆瀣一气、迫不及待地挖起了公众利益的墙脚,这样的“当家人”如何让公众放心?
这就不能不说到如今个别地方用人选才方面的某些不良动向。在一些地区,一个新岗位、特别是一处“钱途”不错的新岗位刚确立,有关方面往往还没有动作,个别有实权者私下里争相安插亲朋的“竞技表演”就已经开始了。最终,难免一些“有来头、无素质”的角色,成了“笑到最后”的人。
我不敢说,前述那个县级医保中心的几个“硕鼠”,就是这样钻营进来的。但从报道所述,“就在上林县检察院反贪局干警们开会研究,决定对医保中心贪污问题进行立案侦查时,涉案人便先后赶来,提出要见该院领导”一事来看,这些人快速获知消息的能力,显然非寻常百姓所能及。
“替县长生大病”的,终于自作自受,身陷囹圄。但无疑,仅仅如此便以为大功告成的话,是不能有效防止和杜绝后来人继续“替县长”、甚至“替市长”去“生大病”的。至少,花些时间和精力,瞧瞧这事背后有没有隐藏着什么“猫腻”,并不是过分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