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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18区县建应急指挥中心 突发公共事件分四级

2005-5-30 0:0 【

  北京市今年将建立13个专项应急指挥部,18个区县也将建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和应急指挥中心。昨天,记者从市政协提案委获悉,市政府办公厅给市政协委员邱琦回复时表示,本市将搭建市应急指挥工作平台。

  该平台具有有线通信调度、无线指挥通信、图像监控、计算机网络应用和综合保障等五大技术系统,可实现对社会面的监控、现场图像的无线传输、集中指挥调度等。市政府办公厅在回复报告中称,今年市里将整合、建立13个专项应急指挥部,负责处置重大和较大突发公共事件;18个区县将建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和应急指挥中心,负责处置本行政区域内各类较大和一般突发公共事件。另外,本市今年还将重点开展城市生命线设施、轨道交通和消防等系统应急预案演练工作。

  突发公共事件分为四级

  根据《北京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规定,为了有效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依据突发公共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波及范围、影响力大小、人员及财产损失等情况,由高到低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四个级别。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由市应急委员会办公室报请市主要领导批准后启动应急预案;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由市应急委员会办公室或各突发公共事件专项指挥部负责启动应急预案;较大突发公共事件,由各突发公共事件专项指挥部、相关委办局或区县负责启动应急预案;一般突发公共事件,由相关委办局或区县负责启动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