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漳县农妇孟双燕有个3岁多的儿子。她说:“这娃是在医院生的。这几年,村里的妇女都兴去医院生孩子。住院生孩子安全,政府还给补助,可幸福呢。”而10年前,就在离他们村不远的一个村里,有位产妇在家生产,大出血死亡。村里人眼看着那产妇的脸一点点变得惨白,没有一点办法……
在广东南海市妇幼保健院,住院的产妇和病人,每天中午午睡后醒来都能喝上一杯免费热豆浆。产妇在医院生孩子后,产床边,马上有人送上热乎乎的一碗姜糖水,递上一块散发香味的热毛巾……
这些细节看似小事,可点点滴滴滋润着孕产妇及其家人的心。
今年,世界卫生组织将“世界卫生日”的主题定为“健康的母亲和儿童”。今年,又是我国《母婴保健法》颁布实施10周年。这是我国第一部保护妇女儿童健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专门法律。记者在采访中感受到:10年来,《母婴保健法》使各级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改善母婴保健的宏观管理和履行社会责任的行为有法可依,同时,也给广大城乡妇女儿童的健康权益带来了前所未有的保障和实惠-
贫困农妇住院分娩给补贴 母婴健康安全更加有保障在甘肃省榆中县,以前贫困产妇们发愁没有钱到医院去生孩子。
上个世纪90年代后期,《母婴保健法》在这里深入人心,卫生部、财政部在这里开展了救助贫困孕产妇的项目以来,家里拿不出钱的产妇,只要递上一份申请,就可以得到政府的救助:平产补助100元,难产补助500元。孕产妇住院分娩率短短几年内达到了70%以上。如今在甘肃,享受这项救助项目的45个县,孕产妇死亡率大大降低,完成了该项目目标孕产妇死亡率小于100/10万的任务。
记者在卫生部看到了一组数字:这10年来,各地改善妇幼卫生保健服务,加强孕产期尤其是围产期保健,推行住院分娩,保证母婴安全。与2000年相比,2003年全国孕产妇死亡率由53.0/10万降到51.3 /10万;婴儿死亡率由32.2‰降到25.5‰,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由39. 7‰降到29.9‰。妇幼卫生其他主要指标也有不同程度的进步。
同时,在有关国际组织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支持下,我国在农村边远贫困地区开展的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生殖健康与计划生育等项目,对于改善经济落后地区的卫生保健条件发挥了重要作用。以2000~2001年的“降消”项目为例,中央和地方财政对中西部12个省(市、区)的378个贫困县共投入两亿元,仅两年时间,孕产妇死亡率平均下降了28.79%,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在1‰以上的县明显减少。2004年这个项目又扩展到22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共1000个县。
多元化人性化服务不断推出 妇女儿童健康需求备受关注采访中记者发现,在《母婴保健法》颁布实施这10年里,妇幼保健人性化光芒也渐显渐露,特别是近几年,妇幼卫生工作日益融进人文色彩。卫生部妇社司妇女处处长王斌在接受采访时说:“目前一些省、市正在探索妇幼卫生工作新模式,越来越贴近老百姓、适应群众需求的服务不断在拓展。”
在上海市第一妇婴保健院,“一站式”关怀给许多孕产妇留下了温暖又难忘的印象。以往,孕妇来到医院作产前检查要跑好几个科室,这些科室又相对独立,病人每到一处要对医生“从头说起”,费时费力,还不利于发现病情。上海市第一妇婴保健院为孕妇们着想,首先在产前诊断中融入人文关怀:保健院协调相关科室,成立了一个专门的“产前诊断科”,拥有妇产科、遗传、超声等专家,形成了一个“
一站式“服务的新模式。这样,一个孕产妇来了,只进一个门,从产前诊断直到生孩子,所有的问题全都解决了!该院副院长段涛告诉记者:”开始时,的确很难。光协调各科室和度过磨合期,就花了五年时间。“可是,这种付出现在终于显现出了效益:上海市第一妇婴保健院每年都能检出大大小小的出生缺陷儿几十例,并妥善处理。医院的知名度也大了起来。段涛高兴地说:”现在,我们院的知名度大了,常有外地的孕产妇慕名而来,效益越来越好!“
打服务牌,并非全都靠“高精尖的技术”。深圳是移民城市,外地打工妹多,她们远离家乡,身边少有家人。深圳市妇幼保健院根据自身特点,找准自己的“定位”:“以情动人”,创造“家的环境”。
产妇入院生产时,助产士采用全程陪伴制,“一对一”服务到人。有时遇到外地打工妹产后出院时没钱回老家,医院就买好火车票,与她家乡联系好后才送病人出院……几年来,深圳妇幼保健院的事迹广为人知,该院已成为深圳创“文明城市”的“窗口单位”。
济南市妇幼保健院有个“花季呵护中心”,专门为少男少女们提供青春期“适时、适度、适宜”的知识、咨询服务,内容包括开展性教育,传播生殖健康知识,对青春期发生的一些意外情况采取医疗补救措施,帮助青少年克服影响正常生理和心理发育的障碍。少男少女们把这里当作自己的“心灵港湾”,把医生当作自己的亲人,很多无法向老师甚至家人说的烦恼和困惑,倾吐给“花季呵护中心”的工作人员。“中心”成立两年来,已对5400多名青少年进行了生理、心理等咨询服务,接听热线1500例,提供少女早孕援助115例。在济南市妇保院,类似的服务还有婚前保健咨询、围产期母婴营养指导、产后康复指导、妇女健康等诸多“中心”。院长宫露霞说,只要心中时刻想着母亲和孩子,我们的服务就会有永不枯竭的内容。
政府责任意识增强 走向依法行政轨道在不久前召开的有关妇幼保健的一次会上,记者不止一次听到卫生行政人员说:“这是我们的职责,因为政府有这个责任!”人们看到,《母婴保健法》的实施不仅在法律上给妇女和儿童的健康以保障,也强化了政府依法行政的责任意识。
为配合《母婴保健法》的实施,2001年8月国务院公布了《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卫生部在已有配套行政规章的基础上,发布了《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婚前保健工作规范》、《新生儿筛查技术规范》等配套文件,妇幼保健逐步走上法制化轨道。各地开展了母婴保健监督执法工作,四川省已把母婴保健监督执法纳入卫生统一监督执法;北京、湖南等省(市)每年坚持开展母婴保健执法检查;安徽省专门立法控制人口性别比例失调,并查处了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案件。去年以来,各省(市、区)开展了助产技术服务执法自查,卫生部对六省份组织了执法检查。
卫生部副部长蒋作君在去年年底召开的全国妇幼保健工作会议上说,《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完整地表述了新时期母婴保健工作方针:
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实行保健和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体、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的方针。这个表述与以往的表述不同,增加了“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同时继续强调要面向群体,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妇幼保健机构的工作方向绝不能偏离这个方针,必须面向妇女儿童群体,致力于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家庭的健康保护。
卫生部妇社司司长杨青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本届政府以人为本的理念让他更坚定了妇幼卫生工作是有前途的。他的愿望是能够在农村早一天实现免费生孩子。杨青告诉记者,他们正在为此努力,争取这一天早日到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