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海淀的赵女士在一起交通事故中牙齿受损,法院判定肇事司机赔偿医疗费3387元后,赵女士还是担心牙齿今后会出问题。
据赵女士介绍,去年她骑自行车在海淀某路段行驶时,被驾驶小客车由南向北行驶的熊某撞倒在地。经交管部门认定,熊某负全责。赵女士被送到医院后被诊断为3颗牙齿受损,经固定桥重新修复,医疗费用共计3000多元。事后,肇事司机熊某支付了1600元医疗费用,但这与赵女士两万多元的索赔费用相差甚远,最后赵女士将肇事司机熊某起诉到了法院。
法院驳回了赵女士的索赔要求,判熊某赔偿赵女士医疗费3000多元。同时,赵女士所要求的日后治牙费用因固定桥使用年限及治疗次数法院不能确定,只能到牙齿出现问题后另行解决。上星期五,赵女士致电本报交通事故帮助热线。
律师点评:
首信律师事务所孙勇律师在接受赵女士咨询时表示,法院如此判决不妥当。他说,由于损坏牙齿固定桥使用年限在5至10年,如果待牙齿出现问题后另行解决,被告人如果找不到,将会给备案带来困难,届时受害人的权益得到维护很困难。孙律师说:“法院对必然发生的费用要解决,赵女士可以继续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