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市物价局获悉,从4月15日起,127个品种2261个规格的药品有了最高零售价格,调整后价格会下浮的药品为700余个规格。这是市物价局按照省物价局、国家发改委《药品差比价规则(试行)》重新调整后确定的。届时全市所有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出售这些药品时,都不能超过核定的最高价格,但允许自主下浮。
调整的多是常用药
据了解,这次调整的大多数是常用药,如阿莫西林、青霉素、头孢拉定等,包括抗生素类、合成抗菌素、抗分歧杆菌类、抗真菌类、抗病毒类、其他抗微生物类、口服降糖类、解热镇痛类等八大类。
现行药价与最高限价按照孰低原则确定。如注射用头孢他啶,每支3克的规格,原来国家定的最高限价是231元,宁波按照顺加作价计算得出的价格是149元,这次调整后的最高价是118元,那么这种药的售价就不能高于118元。据介绍,像这样调整后价格会下浮的药品为700余个规格,其中注射针剂价格下调的种类较多,今后市民去医院打针时将会有切身的感受。具体药品价格可以在宁波市发展计划委员会网站:www.nbdpc.gov.cn“降价药品查询”栏目查询。
调整主要针对奇异包装药品
市物价局根据今年1月出台的《药品差比价规则(试行)》,公布本次调整后药品最高零售价格。药品差比价是指同种药品因剂型、规格或包装材料不同而形成的价格之间的差额或比值。目前,市场上药品种类达1万多种,但常用的也就三四千种,其余多是同类药。一些药品生产企业将规格为20毫升、售价10元的药品,通过改变包装,变规格为40毫升,而售价则可能定为40元甚至60元;也可能是价格降低了一点,但含量要减少一半等等。
市物价局价格管理处的负责人告诉记者,这次进行价格调整的抗生素类等药品,特别是针剂类药品就是市场上改变剂型和规格较多的药品。正常的药品规格是0.1克、0.2克或1克、2克这样的整数单位,但是部分企业出厂的药品故意弄成1.25克、3.72克这样奇异的规格,然后钻物价部门尚未对该规格药品定价的空子,提高价格。
据悉,我市今年还将陆续调整某些药品的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