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京市物价局日前发出通知,今后全南京药品集中招标将采用新规则,以促使药品招标规范化,中标药品的价格有望降低。
据介绍,今后药品招标将改变过去物价部门“倒扣作价”的办法,而是由医疗机构直接“顺加作价”,即以中标价为基础顺加规定的差价率确定中标药品零售价格。属于政府定价范围的药品,中标药品零售价格不得高于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公布的最高零售价格。中标药品的作价公式为:中标药品零售价格=中标价 ×(1+差价率)。医疗机构根据该公式自主核定中标药品的零售价后,报给物价部门备案。
为了鼓励医疗机构多使用价格便宜的药品,在此次公布的中标药品差价率中,中标价越低的差价率越高,中标价越高的差价率越低,使医院不至于因为流转费用过高、利润过少而摒弃低价药。比如,最高的为单个品种中标价在10元以下的药品,差价率为38%,而最低的是单个品种中标价在500元以上的药品,差价率仅为18%。物价部门曾对11家医疗机构现行中标药品价格调查显示,采用新的作价办法后,中标药品的价格有望平均再降1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