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观念和职能由单纯办卫生向加强医疗卫生行业监管和依法行政转变;执法范围由公共卫生执法向医疗、传染病执法在内的综合执法转变;日常监督实现重心下移的转变;监督机构性质由事业单位逐步向行政执法单位转变。以这“四个转变”为契机,四川省争取政策,理顺体制,全面推进卫生综合执法。
按照“三个坚持”原则,完善卫生综合执法工作体系。即坚持卫生执法监督机构内部设置按照综合管理、卫生许可、受理审查、监督执法、稽查等卫生监督流程设置,形成相互制约的格局;坚持卫生执法机构不搞重复建设,解决过去多头执法、职责交叉、重复处罚、执法扰民问题;坚持监督重心由城市向农村的转移,推进农村卫生监督工作。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内设执法监督机构,实行执法监督职能集中。省卫生厅成立了卫生执法监督处,将公共卫生、传染病防治、医疗等卫生执法及执法监督职能全部划归卫生执法监督处,并确定由一个副厅长分管医政和卫生监督工作,减少职能划分和工作中的矛盾。
争取政策,进一步理顺体制。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建立和完善城乡卫生体系的决定》,确立了体制上、运行机制上、补偿机制上的政策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