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杨丽佳周传章从日前召开的江苏省医院工作会议上获悉,去年,江苏33所三级医院药品收入较2003年下降2.15个百分点,相当于为患者减少药品费用5000万元以上。江苏为控制药品收入过快增长而实施的“设上限”、“套笼头”、“见阳光”三条措施初见成效。
2004年,江苏省卫生厅给医疗机构药品收入设“上限”。组织有关专家,研究制定了50个常见病、多发病单病种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规范,给不规范医疗行为套上“笼头”。在此基础上,定期公布三级医院14个单病种每门诊人次平均费用、每住院病人均收费等社会关注的医疗信息,让医疗收费“见阳光”。
据悉,2004年,该省三级医院平均每一门诊诊疗人次费用为145. 39元,较上年增长5元,增幅为3.43%;每一出院病人医疗费用为824 9.97元,增长率为7.03%,增幅较上年下降7.37个百分点。全省三级医院药品收入占业务收入的比例为49.25%,较上年下降2.15个百分点,其中药品占门诊收入的比例与上年基本持平,药品占住院收入的比例较上年下降3.14个百分点。
今年,江苏将继续采取措施,使医疗机构药品收入比例,在去年的基础上再下降一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