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6点30分,记者收到了宝洁公司发来的一封“致媒体公开信”。宝洁公司称,南昌市政府检验机构对SK-Ⅱ紧肤抗皱精华乳的检测结果显示,各项指标均符合国家要求,不存在质量问题。
另外,关于消费者普遍关注的配方中氢氧化钠的成分问题,宝洁公司再次重申:氢氧化钠是化妆品行业中常用的成分之一,当该成分用于调节护肤品的pH值时,中国及日本、美国、欧洲等市场的相关法规均不要求在产品包装上有特殊警示标识。
在这封公开信中,也写到了南昌市工商局对宝洁SK-Ⅱ事件的调查结果:
南昌市工商局的调查结果认为,SK-II紧肤抗皱精华乳的产品宣传手册中对“皱纹减少程度”和“肌肤年龄”的定义不够清晰,“皱纹减少47%” 和“肌肤年轻12年”的陈述属于实验中的最佳状况,但产品宣传手册中并未注明“最高达”字样,对实验数据的描述不够全面。“对于南昌市工商局的这种调查结果,宝洁表示接受。也希望通过这封信向消费者对产品宣传手册中出现的疏漏表示真诚的歉意。”
宝洁SK-Ⅱ事件原告的代理律师唐伟则对于检测结果更多地表示出了质疑,并一再强调:“法律是公正的……我要与宝洁叫板到底。”“我不知道他们是怎么检验的,宝洁是大公司,我不好多评价……大公司的公关能力是很强的。”唐伟表示,政府职能部门按照法规处理的结果与法院按照法律处理的结果是不一样的,即便检测结果证明宝洁产品质量没有问题,他还是可以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投诉宝洁公司。唐伟说:“即便法院一审我败诉了,我还可以提起上诉,我要与他们叫板到底。”
链接:宝洁收到传票
记者昨天从宝洁公司了解到,他们已经于23日收到了法院的传票。他们会积极配合法院展开调查,本着对消费者认真负责的态度通过司法程序予以解决。目前,宝洁中国有限公司法律部及研发部人士已经到达南昌。原告吕女士的代理律师王成文接受采访时透露,宝洁公司已请了当地的律师应诉。由于要给宝洁一个月的应诉期,原定于4月1日的开庭时间可能会延期到4月17日以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