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贯彻实施《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进一步加强对特殊药品的日常监管,于2005年12月21~31日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派出7个检查组,对全国19家重点监管特殊药品生产企业进行专项检查。
检查的主要内容: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对特殊药品生产、经营活动的日常管理情况;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落实重点监管特殊药品生产企业监管责任的情况。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监管司司长边振甲强调,鉴于特殊药品的特殊性,对特药生产的监管一刻也不能放松,对此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责令企业整改,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要坚决依法查处,确保特殊药品的合法需求,防止流入非法渠道。
自2005年年初,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已在《关于对特殊药品和血液制品生产企业实施重点监管的通知》中明确对37家特殊药品生产企业实施重点监管,此次专项检查就是从重点监管的37家企业中抽取部分企业进行检查。检查工作结束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对专项检查情况进行总结,并逐步建立特殊药品生产、经营监管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