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浙江地区的医院自办药品批发企业的问题,近日浙江省政府有了批示,认为此举弊多利少,且不符合医药分家的医改大方向。
今年4月份,台州医院率先在浙江省成立了首家医院创办的药品批发公司,公司的全部员工均由台州医院路桥分院药剂科的人员组成,台州市内的医院所需的药品均向该公司采购。
据悉,此家公司仅在成立后的半年时间里,已经销售药品近亿元。无独有偶,浙江省瑞安、金华、丽水的不少医院也陆续提出了开办药品批发公司的申请。其中以瑞安市人民医院出资800万与杭州华东医药公司联合举办的医药批发公司最让人关注。类似行动的逐步扩大化,一下子刺激了当地医药批发公司的神经,并纷纷采取了抵制行动。
9月5日,在瑞安市人民医院向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办药品批发公司后,瑞安市医药公司向浙江省药监局、浙江省医药商业协会递送了关于立即制止医院开办药品批发企业的报告。9月7日,温州医药商业协会会长朱永筱及14家医药商业企业的总经理连夜赶赴杭州,请求浙江省药监局制止医院开办药品批发企业。与此同时,上百名瑞安市医药公司的员工前往瑞安市政府上访请愿。
对此争议,申办药品批发公司的各大医院却有话说:“目前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尚无定论,法律并没有规定医院不能办医药公司,所以报批医药公司并没有什么不妥。”也就是在这种言论的支持下,在温州等地相继取消医院开办药品批发公司的审批后,浙江金华药监局同意了金华中心医院开办药品批发公司的申请。金华市药监局相关人员告诉记者:“我们也是没有办法,我们没有理由去阻止他们。现在他们是否能够办得成药批就要看其他审批部门是否通过了。”一时间,对于医院开办药批,其他药品商业公司似乎显得无能为力了。
但事件的发展又有了新的逆转。近日,记者从相关渠道得知,此事已引起了浙江省政府的高度重视。据悉,浙江省政府主管医药的领导态度十分明确,并批示称:“请省药监局认真研究这个问题,医院办药品批发公司,弊多利少,且不符合医药分家的医改大方向,更不利于形成竞争的医疗市场的局面,不利于医院的改革,希尽快对此问题有个明确的态度。”
这是否意味着,医院办药品批发公司是“医改新尝试”还是“背离医改方向”的争论即将有了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