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病诊疗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明年将出台,征求意见稿中规定——
明年,我国将出台《性病诊疗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昨天,记者从卫生部了解到,该《办法》还在制定中,预计明年即可施行。
届时,各医院皮肤科是否含有性病诊疗项目必须要被明确。
主诊医师 须5年性病临床经历
今年9月26日,卫生部在其网站上发布了《性病诊疗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该意见稿规定,性病诊疗服务实行主诊医师负责制。性病的诊断及治疗方案必须由主诊医师或在主诊医师指导下作出。意见稿对主诊医师的要求颇为严格,如应具有5年以上皮肤病或性病临床工作经历,并具备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性病诊疗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专业培训合格证书;或在二级以上医院皮肤性病科从事性病诊疗工作连续8年以上等等。
跨省行医 须重新考试
如果跨省变更执业地点,从事性病诊疗服务的,应经变更后执业地专业培训、考试合格,方可执业。
性病主诊医师跨省变更执业地点的,主诊医师资格应按照本办法规定由变更后的性病主诊医师认定机构重新认定。
专家看法 对医生应开展性病培训
“意见稿的有些要求有点过高,特别是主诊医师的资质,因为现在很多大医院性病科医生都是从皮肤科或者内、外科等跨科转过来的。”昨天,中国性学会理事长徐天民说。
徐天民建议,应该给医生资质认证规定一定的期限,加大培训力度。因为自1963年我国宣布已消灭梅毒、花柳病等性病后,医学院在给学生讲到这方面知识时,都是一笔带过,因此现在的医生很多都不知道什么是梅毒。面对现在性病、艾滋病急剧上升的新形势,医务界还没有充分准备。
他认为,目前性病诊疗市场的混乱主要还是管理上的问题,而该意见稿未对管理模式提出明确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