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公布了《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从12月1日起,药品连锁零售企业经审批后,将获得向个人消费者提供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资格,在网上销售本企业经营的非处方药,但不得向其他企业或医疗机构销售药品,并需有执业药师负责网上实时咨询。
《规定》指出,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质,自12月1日起企业可向药监部门申请。
根据该《规定》,进行网上药品交易的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必须由经审核同意的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企业进行交易。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公布了《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从12月1日起,药品连锁零售企业经审批后,将获得向个人消费者提供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资格,在网上销售本企业经营的非处方药,但不得向其他企业或医疗机构销售药品,并需有执业药师负责网上实时咨询。
《规定》指出,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质,自12月1日起企业可向药监部门申请。
根据该《规定》,进行网上药品交易的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必须由经审核同意的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企业进行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