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6日在其网站上发布公告,重申任何医疗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在网上售药。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提醒消费者,截至2009年7月31日,经批准可以向个人消费者提供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网站只有12家,消费者在网上购买药品要选择合法正规的网站。
目前可以向个人消费者提供药品的合法网站包括:湖南老百姓医药连锁;重庆同生药房;惠好连锁网;导药网;云南白药集团;百洋健康药房;上海药房网;药房网;金象大药房网上商城;盛生药房;药品零售网和盘龙云海电子商务网。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重申,2005年发布的《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中特别强调,任何医疗单位开办的网站不得从事任何形式的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活动。从事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和交易服务的网站,应在其显著位置标明《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或《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的信息,在互联网上,只能向个人消费者销售非处方药。